菜鸟驿站快递被冒领|快递被手机号后4位相同的邻居领走 菜鸟驿站原价赔偿( 二 )


对此 , 刘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 , 对方解释称是因为当天取得的快递较多 , 且是家人去取了拆的 , 没有仔细核对名字 , 所以出现了乌龙 , 但对刘女士不能接受退回的回复 , 对方则让刘女士再去买一套送人 , 会把东西放菜鸟 , 并称“要取就取 , 不取就算了” 。
菜鸟驿站快递被冒领|快递被手机号后4位相同的邻居领走 菜鸟驿站原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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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误领走的物品
解决
民警出面协调 , 菜鸟驿站原价赔偿
“我们也一直强调要用取件码 , 实际操作却很难 , 经常被人骂……”
在得知护肤品被拆了包装 , 刘女士很快联系了菜鸟驿站 , 表示不能接受快递无包装的退回 , 但却被工作人员的态度吓到 , “菜鸟从一开始发现包裹被他人取走后从未主动积极承担责任 , 连一句抱歉都没有 , 争执过后同意若包裹推后有破损可赔偿 , 且同我沟通时态度一直很恶劣 , 言辞激烈 , 好像我才是做错事的那个人 。 ”
6月18日傍晚 , 拿错快递的李女士已将东西退回菜鸟 , 刘女士再次来到菜鸟驿站 , 却被工作人员说哭 , “双方争执起来 , 我根本说不过她们 , 她们觉得我找事 , 说我得寸进尺 。 ”事后 , 刘女士联系了派出所 , 在民警的协调下 , 最终菜鸟驿站原价赔偿了刘女士护肤品的价格 。
菜鸟驿站快递被冒领|快递被手机号后4位相同的邻居领走 菜鸟驿站原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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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女士(左一)与菜鸟驿站相关工作人员协调
针对没有取件码被取走快递一事 , 6月20日 , 在菜鸟驿站当天取货的工作人员夏女士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 “驿站每天取件的量很大 , 经常出现忘记取件码、没带手机、帮人取等情况 , 我们也一直强调要用取件码 , 实际操作却很难 , 经常被人骂 , 所以驿站也通过报手机尾号和核对名字来取 ,
当天取错的情况是对方领了很多个快递 , 也是家人帮忙来取 , 我也念了名字 , 对方玩手机可能没注意听就一起拿走了 。 ”
夏女士表示 , 因为量大 , 发错取件码等原因 , 也出现过领错快递的情况 , 但也只是拆了快递盒发现不是自己的就退回来 , 这次被拆了里包装 , 所以驿站照价赔偿了对方 , 但之前对刘女士的态度是工作人员性格问题 , 不是有意针对 , 双方都带有情绪 , 导致没能好好沟通 。
事后 , 刘女士投诉联系的菜鸟客服联系她 , 表示会对驿站进行处罚 , 一是加盟时缴纳的保证金会按相关规定进行一定扣除 , 二是考核评分按规定进行扣分 。
律师说法>>>
领错快递的人和菜鸟驿站
都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取走快递的住户错领之后 , 拆了包装当成自己的东西 , 没有及时归还是否负有法律责任?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黄铖律师表示 , 取走快递的住户李女士将不属于自己的快递取回家后 , 初步拆封即应发现该快递物品非自己购买 , 但其仍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拆封内盒占为己有 , 李女士的行为 , 损害了被侵权人刘女士的合法利益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 , 应当返还财产 , 不能返还财产的 , 应当折价赔偿 。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 , 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 , 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 ”侵权人李女士侵占他人财产 , 对于属于生鲜食品的车厘子 , 因其耽误返还时间 , 且已经实际拆封 , 故应当进行折价赔偿 。 对于被侵权人刘女士本欲赠予他人的化妆品 , 因李女士将内盒拆封 , 无法判断是否实际使用 , 丧失返还财产的基础 , 亦应进行折价赔偿 。
对于驿站没有靠取件码取错快递的行为 , 黄铖律师认为 , 驿站基于其与快递公司以及被侵权人的服务合同关系 , 负有保管、代收等义务 。 本案驿站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 让侵权人刘女士没有提供取件码即取走不属于她的快递 , 且未核对手机尾号与姓名是否匹配 , 导致被侵权人刘女士的财产权益被侵害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的规定“保管期间 , 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 , 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但保管是无偿的 , 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 , 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驿站基于前述合同关系作为保管人 , 对于被侵权人刘女士被侵害的财产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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