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色狼要上诉了,网友们骂开了,律师发表声明了
大色狼要上诉了 , 网友们骂开了 , 律师发表声明了原创:特稿哥李万卿
不认账!不认账!死不认账......大色狼要上诉了 , 网友们骂开了 , 律师也发表声明了 。你想不想预测一下结果 , 验证一下自己的判断力?01)6月17日 , 王振华猥亵儿童案一审宣判:有期徒刑5年 。这是事发343天后的“结果” 。343天前 , 他还是一个道貌岸然的慈善家、千亿市值上市公司董事长、坐拥430亿身家……如今 , 这些炫目的标签 , 变得格外刺眼:“大色狼” , 已成为他的新标签 。宣判后 ,很多网友从心理上无法接受 , 直呼量刑过轻 , “有钱人的犯罪成本太低了 。 ”一位接近被害人的知情者表示 , “王振华宁愿花几百万请大律师 , 也不愿意给受害人赔偿安抚 。 ”受害女童代理律师计时俊告诉南方都市报采访人员 , 受害女童身心受到了极大伤害 , 案发至今近一年 , 王振华没有对她做出任何赔偿 , 也没有任何道歉 。网友说 , 赔偿就等于承认犯罪行为 。 上市公司老板要考虑股价和公司商誉 , 只能死撑 , 安静地等着洗白的机会 。不少网友听到王振华要上诉的消息 , 一片谩骂:这样的犯罪如果在古代 , 一是净身 , 二是充军 , 三是世代为奴 。有网友“建议”:销毁他的“作案工具” 。一个网友说:“看到这样的新闻 , 每一个妈妈都没有办法淡定 , 无法用哪个词表达愤怒 , 我只想说 , 禽兽去死!”网上 , 一片谩骂 。02)6月18日下午 , 王振华上诉的消息得到证实 。他的辩护律师陈有西通过社交平台发布声明 , 表示王振华已明确提起上诉 , 请求二审判决他无罪 。陈有西在声明的第一部分说:“我们注意到了王振华案宣判以后一天来 , 网络上的各种舆论 , 及对法庭及辩护人的批评、攻击和谩骂 。 如果网络上报导的 , 引申的 , 猜测的 , 透露的案情是真实的 , 我也会和所有网民一样 , 痛恨嫌疑人 , 不会为他做辩护人 。 中国律师既要遵守律师的职业伦理 , 依法维护自己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 更是一个社会人 , 追求匡扶正义 , 扶助弱小的公共道德伦理......”“王振华没有翻供 。 ”陈有西在声明中表示 , “从侦查阶段、检察阶段、法院阶段 , 他的供述稳定一致 , 否定自己进行了对幼女的猥亵行为 。 他进出房间前后时间只有13分钟 , 有酒店录像证据 。 有效可能作案时间5分钟 。 他从无恋童癖和性虐待取向 , 公安外围侦查排除他任何侵害幼女嫌疑 。 他坚称自己没有猥亵本案女孩 。 ”呵呵 , 王振华大老板真是闲出最高境界 , 一个人跑宾馆里看一个素不相识的幼女13分钟 。谁信?“有效可能作案时间5分钟” 。 只能再次“呵呵”了 , 嫌时间短吗?5分钟也足以摧毁一朵鲜花 。一个老色鬼面对一个陌生女童 , 摸一下就是犯罪!但是 , 王振华是有身份有脸面的人嘛 , 只要视频没有清清楚楚拍下来 , 或者体内没有检测出残留物 , 一定死不认账 。为什么?因为 , 只要不认账 , 哪怕被判刑了 , 日后也还可以辩解说自己是被冤枉的 , 把自己所有的丑陋和罪恶甩锅给司法机关 。这算盘打的 , 够刁 。陈有西律师表示 , 寄希望于二审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网友们也表示 , 判他十年就公正了 。03)我们看看此案的几个焦点 , 就知道这个色狼上诉有没有胜算 。早在王振华案刚刚曝光时 , 多家媒体披露:“女童已验伤情 , 阴道有撕裂伤 , 构成轻伤 。 ”正是基于9岁女童阴道撕裂这一事实 , 人们才会困惑:为什么是以猥亵儿童罪而非强奸罪起诉王振华?另外 , 还涉嫌故意伤害罪 。庭审结束后 , 该案的审判长通过书面形式 , 回答了案件中的定罪、量刑、审理期限、审理程序等焦点问题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 , 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经过事先预谋 , 由周燕芬制造条件 , 王振华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 , 两人系共同犯罪 。普陀区人民法院审判长表示 , 被告人王振华对被害人实施了猥亵行为 , 而没有性器官的接触 , 司法鉴定结论也佐证了这样一个事实 。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猥亵他人的 , 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猥亵儿童的 , 从重处罚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 , 已经认定被告人王振华构成了猥亵儿童罪 , 同时他在猥亵过程当中 , 造成了被害人轻伤的严重后果 , 案件当中的被害人又不满12周岁 , 据此依法对王振华从重处罚 。庭审当中 , 王振华拒不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 , 酌情从重处罚 。对于被告人周燕芬 , 虽然没有直接实施猥亵行为 , 但是本案犯意的提起、条件的制造 , 都是由周燕芬实施 , 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但是 , “在猥亵过程当中 , 造成了被害人轻伤的严重后果” , 为什么没有起诉故意伤害罪呢?我看 , 是法院判轻了 。还敢上诉?04)王振华不是第一个有恃无恐的色狼 , 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我突然想起那个性侵养女的上市公司高管鲍某明 , 他依然逍遥法外 。难道 , 这个不够荒唐 , 不够魔幻?但愿 , 法律能够阉割所有色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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