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特电机前财务总监因内幕交易被罚没超90万
每经采访人员 杨建 实习编辑 段炼
上市公司业绩增长 , 肯定对于公司股价会产生正面影响 , 不过业绩预测和实际业绩之间存在着差异 , 却成为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内幕消息源 。 6月17日 , 江西证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通知书显示 , 作为江特电机财务总监 , 龙良萍在任职公司高管期间 , 除通过其控制的证券账户频繁买卖“江特电机”股票之外 , 还内幕交易公司股票 。 公司在2018年三季度报对业绩做出预计 , 2018年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37亿至4.78亿;不过事后主办会计发现实际净利润和2018年三季报预测全年值相差较大 , 修正后2018年度净利润为-15亿至-16.4亿 。 龙良萍获悉之后卖出江特电机35.72万股 , 避免损失数额43.29万元 , 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后 , 罚没超90万 。
先盈利后亏损 , 年报业绩预测差距高达20亿
上市公司业绩增长 , 肯定对于公司股价会产生正面影响 , 尤其是对于处于亏损边缘的上市公司而言 , 年报预盈对公司的股价提升作用明显 。 不过上市公司的业绩预测和实际业绩之间存在着差异 , 却成为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内幕消息源 。 6月17日 , 江西证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通知书显示 , 作为江特电机财务总监 , 龙良萍在任职公司高管期间 , 通过其控制的证券账户频繁买卖“江特电机”股票之外 , 还内幕交易公司股票被罚没超90万 ,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龙良萍于2017年5月18日至2019年8月8日期间 , 担任江特电机财务总监 , 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龙良萍利用“刘某连”“卢某某祥”账户短线交易“江特电机”股票 。 刘某连系龙良萍配偶的妹妹 , 卢某某祥系龙良萍妹妹龙某的儿子 。 龙良萍在任职公司高管期间 , 通过“刘某连”“卢某某祥”证券账户频繁买卖“江特电机”股票 , 前次买入或卖出与后继卖出或买入时间间隔不超过6个月 , 短线交易累计成交81.96万股 , 成交额791.6万 。
2018年10月31日 , 江特电机发布《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 并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进行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 , 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20%至70% , 净利润变动区间为3.37亿元至4.78亿元 。 2019年1月14日 , 公司主办会计完成2018年年度合并报表 , 发现实际利润和2018年三季报预测全年值相差较大 , 并于当日告知龙良萍 。
2019年1月15日 , 龙良萍向公司董事长报告 , 因全资子公司江苏九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亏损 , 公司商誉需计提减值准备 , 具体金额需会计师和评估师出具专业意见 。 当日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某伟等人进场九龙汽车开展商誉减值评估工作 。 1月19日 , 陈某伟通过微信向龙良萍反馈 , 江特电机合并九龙汽车形成的商誉基本全部减值 。 1月27日 , 现场评估工作结束 。
1月28日 , 龙良萍电话联络陈某伟询问具体评估结果 , 被告知商誉全减 。 当日龙良萍向公司年审机构人员咨询发布修正公告事宜 , 并发送公告草稿请求审核修改 。 草稿显示 , 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亿至-18亿 。 1月31日 , 公司发布《2018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 修正后 , 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亿至-16.4亿 。 也就是说 , 从江特电机业绩预测的盈利3.37亿至4.78亿 , 到后来的亏损15亿至16.4亿 , 差距在18.37亿至21.18亿之间 。 而实际上江特电机在2018年净亏损达到了16.6亿元 。
前财务总监“见势不妙”先卖票 被罚没超90万
江特电机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预计盈利3.37亿元至4.78亿元修正为预计亏损15-16.4亿元 。 该事项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 根据规定 , 在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 。 该内幕信息的形成时间不晚于2019年1月19日 , 公开于2019年1月31日 。 龙良萍作为公司财务总监 , 于2019年1月19日知悉该内幕信息 , 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龙良萍利用“刘某连”信用证券账户 , 于2019年1月28日卖出江特电机35.72万股 , 成交额211万元 , 避免损失数额43.29万元 。 “刘某连”证券账户由龙良萍控制使用 , 账户资金系龙良萍向他人筹借 , 前述交易行为由其用办公电脑操作完成 。
监管部门认为 , 龙良萍利用“刘某连”和“卢某某祥”证券账户短线交易“江特电机”股票的行为 , 违反了相关规定 , 构成违法行为;龙良萍利用“刘某连”证券账户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 , 违反了相关规定 。 因此监管部门决定针对龙良萍内幕交易行为 , 没收违法所得43.29万元 , 并处以43.29万元罚款;针对龙良萍短线交易行为 , 给予警告 , 并处以4万元罚款 。
值得注意的是 , 5月13日晚 , *ST江特公告 , 因信息披露违规被江西证监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 *ST江特2018年年报中披露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特电动车有限公司为宜春市雷恒科技有限公司累计支付物资采购资金9436万元 , 该款项性质为资金拆借 , 该事项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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