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汽车|索赔118余万,汽车之家诉易车不正当竞争


家有汽车|索赔118余万,汽车之家诉易车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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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认为企业名称“汽车之家”被“易车”软件擅自使用 , 北京车之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北京易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易车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 要求判令仿冒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立即停止仿冒行为、登报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18.3万元 。 日前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
原告北京车之家公司诉称 , 其为“汽车之家”网站平台以及移动应用软件“汽车之家”的所有者和运营者 , 为汽车之家公司在境内的运营主体 。 “汽车之家”既是原告企业字号简称 , 又是网站名称 , 同时 , “汽车之家”及“汽车之家看车?买车?用车”文字 , 也已被注册为商标 , 北京车之家公司为商标权利人 。
北京车之家公司发现 , 北京易车互联信息技术公司在苹果应用软件商店发布移动应用软件“易车” , 名称显示为“易车-专业看车买车的汽车之家” , 预览文字描述“易车--专业的汽车选车看车买车购车平台 , 车友必备的汽车服务之家” 。 该软件下载之后显示其版权方为北京易车信息科技公司 。
原告北京车之家公司认为 , 北京易车信息科技公司系移动应用软件“易车”的版权方及运营者 , 为汽车用户提供汽车报价、车友社区、汽车服务等服务 。 汽车之家与易车均为纽交所上市企业 , 主营业务相同 , 均为面向汽车用户和企业的信息服务平台 。 原被告在汽车互联网服务领域存在竞争关系 , 而二被告开发及运营的移动应用软件“易车” , 在其名称及文字描述中擅自使用“汽车之家”字样 , 引人误解并产生混淆 , 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 并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 构成不正当竞争 。
【家有汽车|索赔118余万,汽车之家诉易车不正当竞争】目前 , 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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