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新东方教室奸杀案”民事诉讼将第二次开庭,此前受害者母亲索赔175万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新东方教室奸杀案”民事诉讼将第二次开庭 , 此前受害者母亲索赔175万
6月12日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从“新东方教室奸杀案”受害人母亲李洁处获悉 , 该案的民事诉讼第二次开庭将于6月18日在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南口法庭开庭 。
去年10月 , 李洁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 ,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王某以及他母亲承担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超过175万元 。 随后 , 法院进行了民事诉讼部分的第一次开庭 。 因为被告方律师提出追加第三被告 , 所以案子只是进行了程序上的审理 , 尚未进行实体审理 。 此前报道>>> “新东方教室奸杀案”民事诉讼开庭 死者母亲:被告方称学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红星新闻|“新东方教室奸杀案”民事诉讼将第二次开庭,此前受害者母亲索赔17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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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传票
6月12日 , 李洁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 这次她们的诉求和之前基本一样 , 只是因为时间又长了一点 , 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费用会有些变化 , 具体等律师核算了才知道 。
红星新闻此前曾报道 , 2016年5月19日晚 , 李洁16岁的女儿姚某在北京昌平新东方外国语学校失联 。 次日清晨 , 姚某的尸体在该校教学楼601教室被发现;同日 , 姚某的同学——17岁的王某投案自首 。 据王某交代 , 19日21点左右 , 在教室强行和姚某发生关系后 , 因为恐惧其会告知家长老师 , 扼其脖颈致其窒息死亡 。
2017年6月26日 , 北京市第一中院一审认定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 判处其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随后 , 王某一方不服 , 提起上诉 。 2018年12月27日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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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 , 李洁提供的《民事起诉书》显示 , 刑事审判时 , 原告李洁不想与被告人达成赔偿协议 , 因为不想拿女儿的生命以金钱来作衡量 , 只想让被告人获得应有处罚 , 并当庭明确表示 , 在刑事审判结束后 , 会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 得到法庭准许 。
刑事审判后 , 李洁“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 依法提起诉讼” 。 李洁在《民事起诉书》请求法院法院判令两名被告——王某和他母亲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差旅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费用 , 共计1752990元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蓝婧 潘俊文
编辑 张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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