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起持刀杀害外籍留学生命案,一审判了

南京一起持刀杀害外籍留学生命案 , 一审判了潇湘晨报发布时间:06-0322:49潇湘晨报官方百家号2018年7月 , 南京碑亭巷发生一起黑龙江男子持刀杀害外籍留学生的命案 , 近日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 被告人丛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 , 另一名被告人夏某因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警方通报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于2018年7月11日晚发布通报称 , 当天凌晨2时47分 , 南京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群众报警 , 称有人在碑亭巷南京卷烟厂附近打架 。 民警赶到现场后 , 发现一外籍男子重伤倒地 , 随即通过急救中心将受伤男子送往医院 , 但因伤势过重 , 抢救无效死亡 。 经连续工作 , 初步查明:当日凌晨2时40分许 , 受害人莫某(男 , 26岁 , 外籍留学生)携女友途经碑亭巷时 , 与骑电动车的丛某(男 , 28岁 , 黑龙江省望奎县人)因口角发生争斗 , 后丛某持刀行凶 , 致人死亡 。检方起诉指控称 , 2018年7月11日2时许 , 被告人丛某骑电动自行车行至南京市玄武区碑亭巷138号附近时 , 碰擦被害人莫某引发纠纷 。 后丛某前往超市购买水果刀返回现场 , 持刀猛刺莫某胸背部 , 持U型锁击打其头部 , 致莫某摔倒在地 。 莫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 经法医鉴定 , 系被单刃利器刺戳致心脏破裂大出血而死亡 。 被告人夏某明知丛某犯罪后 , 将其窝藏在南京市溧水区经济开发区某出租屋内 。 当天上午10时许 , 被告人丛某、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南京中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丛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 并致人死亡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丛某纠集他人参加聚众斗殴 , 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 。 被告人夏某明知丛某犯罪 , 而为其提供隐蔽住宿帮助其逃逸 , 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 。 被告人丛某在宣判前 , 一人犯数罪 ,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 , 应当数罪并罚 。 被告人丛某故意杀人 , 手段恶劣 , 后果极其严重 , 还具有持刀抢劫的前科劣迹 , 其人身危险性较大 , 应予从重处罚 。 被告人夏某犯罪时刚满18周岁 , 社会经验较少、主观恶性较小 , 有坦白情节 , 可以从轻处罚 。据此 , 南京中院判决被告人丛某犯故意杀人罪 , 判处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聚众斗殴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 决定对其执行死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被告人夏某犯窝藏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来源:扬子晚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向原创致敬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68509914801878057&wfr=spider&for=pc南京一起持刀杀害外籍留学生命案,一审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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