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财经官方|威迈斯股权代持解除和转让存疑,募投项目信息披露闹乌龙( 二 )


2013年7月 , 万仁春与蔡友良、杨学锋二人解除威迈斯有限的股权代持关系 。 蔡友良代万仁春持有的股权对应的出资额累计为470.40万元 , 万仁春为偿还此前曾向蔡友良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500万元 , 经双方协商 , 万仁春将持有的威迈斯有限500万元出资额对应的股权按照500万元作价转让给蔡友良 。 其中 , 蔡友良代持的全部股权(对应470.40万元出资额)转为实际持有 , 同时受让杨学锋代持的部分股权(对应29.58万元出资额) 。
2013年7月 , 威迈斯有限全体股东审议通过《深圳威迈斯电源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 一致同意杨学锋将其持有威迈斯有限4.93%的股权(对应29.58万元出资额)象征性的作价6元转让给蔡友良 , 同时还将其持有威迈斯有限8.67%的股权(对应52.02万元出资额)作价9元转让至刘钧 , 对比蔡友良代持的全部股权(对应470.40万元出资额)转为实际持有的价格则相差甚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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