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诋毁是最大的诋毁

禁止诋毁是最大的诋毁
#北京拟规定不得诋毁污蔑中医药# 要说引发争议 , 可能言过其实 , 其实至多引发了一些群嘲而已 。当然严格来说 , 这样的规定在法律主体上是有问题的 。 “中医药”这个东西并不具备法律上的人格地位 , 是无权对他人提起关于“诋毁污蔑”等指控的 。 而草案中转头求诸于“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这个大筐 , 执笔者显然也明白其主体身份的尴尬 。不具人格的东西也可以立法禁止侮辱 , 譬如我们有国旗法、国歌法、英烈保护法等等 , 对这些代表了国家尊严的象征事物予以保护 。 但必须说 , 这些事物都是特例 , 到目前为止相关立法都非常稀少 。 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引领人类的现代科学等 , 都没有将“禁止诋毁”入法 。 即便有人说了些偏见的话、反智的话 , 也只能在道德层面批评或辩论 , 并不能草率将他拘留 。当然现代科学也不怕诋毁 , 谁能靠一张嘴把科学毁掉算他本事 。 中医药也算一门学问 , 真的孱弱到需要限制言论来保护的地步 , 本身已经是非常不自信的体现 。如果此条例稀里糊涂落地 , 将来执行上也是很大问题 。 互联网没有地域 , 作为北京市的地方性条例 , 如果外地网友对中医药说三道四 , 你如何跨省执法?中医药也不单属于北京 , 地方性条例能否保护整个中医药体系的名誉?一个省市是否具备代表整个中医药的资格?再说 , 怎样的言论算是诋毁污蔑?执法尺度很难把握 。 譬如常见的网友吐槽:我胃疼吃了什么什么中药 , 卵用没有……这算不算诋毁?可它就是没生效啊 , 这很常见 , 西药也不是都管用 , 网友也可能会吐槽某某西药不管用 , 现代医学肯定不会大费周章想把他拘留起来的 。 爱吃不吃呗 , 有本事以后别吃西药 。中医药也该有这样的自信 。 虽然质疑中医药的人挺多 , 但忠实拥护者也不少 , 毕竟延绵千年的基本盘是很广的 , 还真有不少老同志每年冬天都要吃十盒六味地黄丸进补 , 得了重病不开刀希望用中药调理 , 有些年轻人说三道四 , 其实影响不到他们 , 基本盘在市场就在 , 何必起急呢 。如果说真有必要进行规范保护 , 国家层面已经在2016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何必多此一举 。 而且草案中不少条文有重复之嫌 , 譬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不得冒用中医药名义牟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之条款 , 几乎是原文照抄 , 有什么意义呢?然而请注意 , 国家法律此条款之后并没有跟着”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为诋毁、污蔑中医药”之说法 , 唯独这一句是新加上的 , 就很耐人寻味了 。 如果本条例解释为贯彻法律落地细则的性质 , 那就要做到忠实不走样 , 不能借上位法之名义自由发挥 。 存在的条款可细化 , 不存在的条款不能乱加 , 还直接就加到局子里 , 连“刑事责任”都招呼上了 , 妄议中医药能惹来刑事责任 , 国家法律都没这么狠 。首先 , 一个地方代表不了属于整个国家的中医药体系 , 第二你还跟国家的中医药法律不一致 。 如果各地都这么立法 , 国家法律的存在还有何意义?这是一个专业性的条例 , 由北京市卫健委、市中医局联合起草 , 本身也代表了相关部门的法律素质 , 出现这些基础性的硬伤是不太应该的 。 目前很多法律博主已经指出其主体资格等方面的问题 , 简单点评之后还不忘一句揶揄……不仅网友付诸一笑 , 连法律人都不想认真评价了 , 岂不是更大的尴尬?作者:纸上建筑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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