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摆摊怎样收费?

民国时摆摊怎样收费?
民国时摆摊怎样收费?
民国时摆摊怎样收费?
民国时摆摊怎样收费?
人敬我一尺 , 我敬人一丈 , 老百姓懂个啥呀 , 就认这么个死理儿 。上世纪三十年代 , 爷爷时常去隆福寺摆摊 。 吴佩孚就住在附近的什锦花园 。大帅闲赋在家 , 常常带上个跟班去隆福寺转悠 。 久而久之 , 彼此都混成了熟脸 。 一次吴大帅还买了爷爷用碎砖头磨出来做饭灶台上用的六个支子瓦 , 付了一银圆没让找钱 。 爷爷说一银圆那时能买一个中不溜的羊后腿 , 占了人家便宜 , 嘴短 。 所以一提起吴佩孚他就把赞美之辞挂在嘴边 。京剧《红灯记》李奶奶痛说革命家史中有一段道白:“民国十二年二月 , 京汉铁路工人在郑州成立了总工会 , 洋鬼子走狗吴佩孚硬不让成立!总工会一声号令 , 全线的工人都罢了工 。 江岸一万多工人都上大街游行啊......”每每听到话闸子里的这一出 , 爷爷的评语就两个字:“放屁” 。九十年代住家不远又建起了一个大摊儿 , 横跨炒面和南竹杆两条胡同 。 怪了 , 近在咫尺的王光英副委员长一次也沒去过 。 最常去的名人不多几位 , 一位演“大赤包”住史家胡同的李琬芬 , 一位是住拐棒的文化学者周有光 。刑不上大夫 , 摊不上正部 。 充其量打到头桶破天 , 也就艾丰、翟惠生这些采访人员提拨出来的很少很少的副部级才有可能摊上露个脸 。咱爷爷好幸福呀 , 老人家摊上接待过副国级 。 吴佩孚若是活到今天 , 不是人大副委员长就是政协副主席 。民国时期也没有专门的城管 , 那时候的巡警就好比现在的城管 。 巡警不仅要管理治安 , 抓个贼什么的 , 同样还要管理一下小商贩 , 摆摊是否规范 , 是否占道 , 行人行走的时候是不是靠边儿 。民国时期各个城市都存在的街头小贩 , 对于街头小贩的管理大多会通过收取一定的摊位费用而允许其摆设 。 对于影响市容的流动小贩 , 民国政府也不是一味的采取驱赶弹压的方式 , 而是通过建立新的营业场所 , 而规劝小贩搬到统一的街上去设摊 。摊贩作为零售商人群体是近代城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 就民国时期的北京市摊贩来说 , 不但在城市各区分布广 , 而且行业门类齐全,其经营活动既满足了市民日常衣食住行的需要 , 也是城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摊贩虽属于“低端人口”的社会弱势群体 , 他们在遭遇生存困难时也被迫采取了自发或者有组织的反抗方式以维护自身利益 。 面对摊贩的反抗 , 民国政府也逐渐在管理过程中不断调整措施 , 采取了一些柔性政策 。 通过北京摊贩与市政府在市政管理中的双方互动 , 可以看出近代市政管理的完善是政府与基层民众双方博弈的结果 。自1928年国民党领导的国民政府迁都南京 , 北京成为特别市改称北平 , 至1937年抗战爆发的九年间 , 北平市先后经历了何其巩、何成浚(代理市长)、张荫梧、王韬(暂行代理市长)、胡若愚(兼代理市长)、周大文、袁良、宋哲元(代理市长)、秦德纯、张自忠(代理市长)等十位市长 。 你方唱罢我登场 , 生就是沒有一位市长欺负过小摊小贩 。北平市成立后的第二年就推出并实施了《北平特别市公安局各区署征收浮摊弹压费规则》 , 对街头商贩明码标价收取费用 。规则第一条:公安局就各街便道或空地之不碍交通地点得指定范围允许民众设浮摊 , 由各警察区署管理之 。第二条:浮摊应按所占地面分别征收浮摊弹压费 , 给予日票或月票其费额如左:(一)大摊月票收铜元一百五十枚 , 日票收铜元六枚票用红色 。 (二)中摊月票收铜元一百枚 , 日票收铜元二枚票用黄色 。 (三)小摊月票收铜元五十枚 , 日票收铜元二枚票用白色 。 前项日票以每日上午四时至下午十二时为有效时间 , 月票日票均应存放本摊明显地位 。第三条:浮摊所用地面依左列之规定:(一)大摊长一丈五尺宽四尺长 , 逾一丈不足一丈五尺者亦同 。 (二)中摊长一丈宽四尺长逾五尺不足一丈者亦同 。 (三)小摊长五尺宽四尺长不足五尺者亦同前项各款 , 宽度不足四尺者仍应按其等次计算 。 大摊超过规定尺度者按所增地面加收中摊或小摊之费 。第四条:浮摊弹压费日票月票均由局分别等次注明数目编号印发 , 各区署应按照每月所领数目于下月十日以前 , 照原制票价缴局 。第五条:此项收入每月按照所收数目提出三成 , 以一成作办理浮摊杂费 , 以二成作巡官长警奖金 , 每届月终应将领奖巡官长警花名及开支用途造具清册 , 检同商号发单呈局查核 。第六条:此项收入补助各区所办民众学校经费 , 应按预算开支其有特别用费 , 须由区署呈局核准方得动用 。民国研究人士乐之史先生认为:这个规则首先就规定要保护民众设立浮摊的权利 , 只要不妨碍交通之处都应指定地点由老百姓来设摊 , 并且明明白白规定要警察局负起责任来 。 其次 , 针对收费问题 , 规定得非常详细 , 比如关于“大摊”“中摊”“小摊”尺寸的规定 , 关于“月票” “日票”的灵活规定 , 以及必须编号发放以免警察舞弊 , 收的钱怎么开支也规定得很清楚 , “取之于民 , 用之于民” , 收来的钱七成是用来补助“区所办民众学校经费” , 另外三成 , 一成办理浮摊杂费 , 二成用作警察奖金 。 对违反者如何处理也规定清楚 。 总体读来应该是一个可以操作的制度 。 至于收取的费用 , 即使按照大摊 “月票”150枚铜元计算 , 相当于每日三枚铜元 。 按照当时北平的物价 , 从街头小贩那买一碗热乎乎的薄皮大馅馄饨是五枚铜元 , 如果加一个荷包蛋 , 再添三枚铜元 。 肉面一碗 , 便宜的小贩那收四枚铜元 。 也就是说 , 小贩一日所交“弹压费” , 大致上相当于街上买一碗馄饨或面条的价格 。 这应该是可以接受的范围 。足可见证 , 对民国巡警敲诈小摊小贩渲染最多的当属老舍 。 不论《茶馆》、《我这一辈子》、《四世同堂》等等 , 有老舍处必有小摊贩对巡警的控诉抹黑……由此也形成了人们固有的一个认识误区 , 巡警忒他妈的坏 , 巡警忒他妈的黑 。巡警pk城管 , 这应该是一个不错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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