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列举食药公益诉讼典型:切实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二 )


2018年11月 , 儋州市检察院向市水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 要求其依法履职 , 加快规划建设和完善居民区污水处理设施 , 解决松涛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活面源污染 。
为此 , 儋州市水务局高度重视 , 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生活面源污染问题展开全面排查 , 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 , 启动南丰镇和大村、大厦村、南丰镇镇墟污水处理工程3个项目建设 。
经检察机关跟进监督 , 至2019年5月 , 3个居民区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已完工并运转 , 对居民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 , 净化处理达标后再排放 , 有效解决了居民生活污水污染松涛水库饮用水水源的隐患 。
检察官认为 , 居民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生活、生产对海南饮用水源地造成破坏和污染现象比较普遍 , 检察机关针对这一历史遗留问题 , 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水务部门依法履职 , 确保了饮用水源安全 。
违规办证销售假药
把关不严督促整改
万宁市检察院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 , 从该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中筛选出一起销售假药案件 , 并从中发现药品领域公益诉讼线索 , 随后展开一系列的调查 。
经查 , 2015年办理换证过程中 , 涉嫌销售假药的陈某武、陈某海及其经营的药店“万宁万城快九通千剂民康药店”“万宁万城康宁同源堂药房”提供虚假材料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 , 陈某武一直使用应当注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违法经营药品 。
万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尽审核把关职责 , 致使两人违法违规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 而且 , 公安机关查获陈某武、陈某海销售假药后 , 万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未依法及时履行《药品经营许可证》缴销、注销职责 , 也未依法依规及时对销售假药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
为保护群众的生命健康 , 规范药品经营管理 , 依法打击销售假药行为 , 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 促进依法行政 , 经报省检察院同意后 , 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及时立案 , 并于向万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 建议其对于违法行为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 同时加强药品经营管理 , 规范审批 , 严格执法 。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 , 万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即对对“万宁万城快九通千剂民康药店”“万宁万城康宁同源堂药房”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 决定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 并同时撤销相应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
违规榨油构成犯罪
公益诉讼填补漏洞
2018年5月1日 , 文昌市抱罗镇“文昌抱罗某梅榨油厂”负责人陈某梅 , 对农户运来榨油厂榨油的80公斤花生果没有进行筛选 , 未剔除发霉花生粒 , 直接榨出花生油40kg , 后以36元/kg价格在市场上销售出去15kg 。
无独有偶 , 2018年5月14日、15日 , 韩某利、廖某波也是以相同方法违规榨油并销售 。 随后 , 3人的榨油厂被文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获 。 经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 , 陈某梅等3人生产的花生油不符合卫生标准 。
为此 , 文昌市检察院向文昌市法院依法起诉3起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案的3名被告人 , 文昌市法院一审依法对3人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 禁止3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
在办案过程中 , 承办检察官发现文昌市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管理方面的薄弱问题 , 将该线索通报给文昌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和乡镇检察室 。
经进一步调查核实 , 文昌市检察院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 提出健全制度、改进管理的意见 。 同时 , 利用“法治进校园”宣讲和食品安全与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检查活动 , 对校园周边的超市、小卖部等进行检查 。
文昌市是闻名遐迩的“椰子之乡” , 椰子食品产业链完善 , 自制花生油、椰油颇受欢迎 , 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 文昌市检察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 , 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 维护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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