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委原副书记杨子明一审获刑九年,离职后还收了近两百万( 二 )


【长春市委原副书记杨子明一审获刑九年,离职后还收了近两百万】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子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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