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托管当卖点 首创惠公寓承诺“终生托管”成空话?( 二 )



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无果  建议三方走法律途径解决
售后托管,这在近年来的房产销售中并不少交,特别是对于公寓、商铺等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商品房,不少开发商都做出过售后包租、售后托管、保证租金收益等承诺 。但实际上,这样的承诺能否实现甚至是否合法,都还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
2001年,建设部发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其中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
对于业主与首创惠公寓以及托管酒店的这场纠纷,山东贝莱德律师事务所王磊律师认为,业主可以要求按照一定比例要求退还托管费,软装费用能否退还也要看合同方之间的约定,“虽然业主说置业计划书上有手写的终生二字,但这是不是具有承诺的效力,还需要综合分析,要看有没有开发商的公章来确认 。”王律师表示,至于开发商此举是否构成变相的售后返租,则还要看双方合同约定的内容是否涉嫌或者构成返租的要件 。
据了解,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接到首创惠公寓业主的投诉,并进行了多次调解,“今年二月份的时候我们就到首创惠公寓现场进行三方协调,但开发商阳光滨海置业、棠曼酒店以及诸多业主意见无法达成一致,目前调解终止,建议业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
一位长期从事房产销售的业内人士也提醒投资人士,面对类似以投资为目的的托管服务,首先要查看托管方的背景和资质,其次对于托管的时间、收益方式、付款方式等细节都需要落实在合同约定中,不能听信任意一方的口头承诺 。  采访人员  于晓  王田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