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院宣布判决结果:华为CFO孟晚舟未能获释

加拿大法院宣布判决结果:华为CFO孟晚舟未能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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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消息 , 据国外媒体报道 , 当地时间27日(北京时间28日凌晨) ,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A B.C. supreme court )公布了孟晚舟案的一个关键判决结果 。 法院认定华为公司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CFO)孟晚舟符合“双重犯罪”标准 。



加拿大法院宣布判决结果:华为CFO孟晚舟未能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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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图片来自华为官网)



资料显示 , “双重犯罪”(principle of double criminality)或“相同原则”(principle of identity)含义:成为引渡理由的行为必须是请求引渡国和被请求引渡国双方法律都认为是犯罪的行为 。



加拿大法院法官Justice Heather Holmes表示 , 此案满足引渡的一项关键必备条件 , 因此 , 孟晚舟不能获释 , 关于她的案件将继续审理 。




外媒表示 , 孟晚舟的法律团队预计下月将重返法庭 , 讨论下一步法律程序 。



孟晚舟简介




孟晚舟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 , 硕士 。 1993年加入华为 。 历任公司国际会计部总监、华为香港公司首席财务官、账务管理部总裁 。 现任公司CFO、副董事长 。



2003年 , 孟晚舟负责建立了全球统一的华为财务组织 , 并进行了组织架构、财务流程、财务制度、IT平台等的标准化和统一化建设 。



2005年起 , 孟晚舟主导在全球建立了五个共享中心 , 并推动华为全球集中支付中心在深圳落成 , 提升了账务的运作效率与监控质量 , 保障海外业务在迅速扩张中获得核算支撑 。



2007年起 , 她负责实施了与IBM合作的、长达八年的华为IFS(集成财经服务)变革 。 IFS变革 , 构建了数据系统 , 并在资源配置、运营效率、流程优化和内控建设等方面建立规则 , 使华为开启了精细化管理之路 , 成为华为持续成长基因之一 。

【加拿大法院宣布判决结果:华为CFO孟晚舟未能获释】

近年 , 匹配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 , 孟晚舟致力于华为财经管理的精细化和综合化 , 持续建设资金风险管理体系、税务遵从管理体系 , 并积极推动财经作业高效、敏捷、智能地开展 。



以下为媒体整理的“孟晚舟事件”时间线




2018年12月1日 , 孟晚舟搭乘香港飞往墨西哥的航班 。 她在途经温哥华转机时 , 被加拿大警方应美国政府司法互助要求逮捕 , 并面临美国纽约东区联邦地区法院之拘捕令及纽约东区检控律师之指控 。



2018年12月7日 , 孟晚舟的保释听证会在位于温哥华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召开 。 检方指控孟晚舟涉嫌“欺诈”和违反美国“制裁措施” 。 加拿大司法部检控律师吉布卡斯里(John Gibb-Carsley)在听证过程中称“从2009年到2014年 , 华为利用在香港注册的星通技术公司(SkyCom Tech Co.)将美国高科技产品转售予伊朗企业 , 违反了美国对伊朗的制裁;孟晚舟直接参与华为对在美银行的‘不实说明’” , 孟晚舟与一家金融机构主管会谈时 , 谎称华为与星通只是正常业务来往 , 但控方文件指出 , 星通从2009年到2014年期间由华为控制 , 孟晚舟对金融机构之说法构成“欺诈” , 令此等金融机构面临牌照吊销之风险 。 检方还请求法庭不予批准保释 。 对于美方指控孟晚舟对金融机构提供“虚假信息” , 孟晚舟的代理律师戴维·马丁反驳 , 他表示检方已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孟违反美国或加拿大法律 , 美国的制裁法很复杂 , 随着时间推移不断修改 , 而且有些电信设备被排除在对伊朗的制裁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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