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想继承母亲名下房产,却始终没有办成遗嘱公证,老太太这样说道( 二 )


事情已经很明确了 , 老太太没有立的真实意愿 , 公证员便结束了本次办理 。
打开门后 , 老太太依旧对儿子讲“公证员说了 , 事情办好了 , 回家”儿子儿媳一看没有公证书 , 顿时发起火来 。
“老太太脑子很清楚 , 表达也很清楚 , 你们公证处为什么不给办?”
“最多跑一次在哪里?公平公正在哪里?老人优先照顾在哪里?”
公证员告诉采访人员 , 为了当事人的利益 , 他们什么都不能说 , 只能背了这个“锅”多讲几遍法律规定 , 顺带讲讲人情 。
于是 , 第二次的公证 , 在一片吵闹声中结束了 。
第三次公证 , 老太太说年纪大了
让公证员没想到的是 , 这事竟然还有第三次 。 5月中旬 , 老太太再次来到公证处 。 这一次 , 儿子儿媳准备很充足 , 让老太太在公证员面前先说一遍意愿 , 还用自己的手机录像 , 同时重申了母亲一直是自己在照顾这一点 , 让公证员放心 , 老太太确实是自愿来的 。 儿媳妇更是撂下话 , 说这次不给办妥 , 就把老太太留在公证处 。
虽然上次已经知道了老太太的意图 , 但或许这次她有新想法呢?公证员再次进入了办理流程 。
或许是上次听到了公证员对儿子的解释 , 知道了按照法律规定不能办理公证的情况 , 因此 , 这次当公证员问到关键问题时 , 老太太直接说:“我年纪大了 , 来办什么事情不记得了 。 ”
最后 , 老太太像前几次一样 , 很有礼貌地向公证员表示感谢并道了再见 。 儿子徐先生无奈又带点恼怒地向公证员摆摆手 , 儿媳的叫骂声也不绝于耳 。 大家心知肚明 , 却谁都没把这个真相捅破 。
公证员告诉采访人员 , 这是一个典型的碍于情面来公证处立的案例 。 根据法律规定 , 应当充分尊重立人意愿 。 即使碍于情面立了公证 , 的撤销和更改制度也能很好地保障立人的权利 。
“是一种改变遗产法定分配的法律手段 , 保障指定继承人取得遗产的权利 , 同时也使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权丧失 。 它是一把双刃剑 , 用得好可以预防纠纷 , 用得不好割裂亲情 。 遗产的分配不仅仅是财富的传承 , 它是与家庭的亲情的延续分不开的 , 同时也牵扯到传统观念、老人赡养、财产等诸多因素 。 希望老人立是充分考虑后 , 做出的有利于家庭和谐的安排 , 也希望子女能给予最大程度的理解 , 尊重父母的决定 。 ”
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公证员
【儿子想继承母亲名下房产,却始终没有办成遗嘱公证,老太太这样说道】公证员专业职务是为了完善公证制度 , 提高公证人员的专业水平 , 实现公证队伍的专业化 , 保证公证质量 , 而根据公证工作的性质和公证业务的实际需要而设置的专业工作岗位 。 公证专业职务是国家专业职务系列的组成部分 , 是职称改革的重要成果 。 1988年2月22日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下发了《公证员职务试行条例》 , 全国公证处开始正式评定公证员专业职务 。 担任各级公证员[1]职务的公证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 , 带头遵纪守法 , 实事求是 , 依法办事 , 遵守职业道德 , 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努力工作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