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建议 | 张守志委员:着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提案建议 | 张守志委员:着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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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 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 也是实现现代政治的共同参与和诉求的有序表达、引导协商意识和公共博弈选择的社会氛围、奠定和厚植阶段性发展中利益调整民意基础的有效途径 。 ”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 , 住宁全国政协委员张守志建议 , 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
张守志在《关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建议》的提案中指出 , 从现状来看 , 既有的基层治理机制、体制和路径已难以适应社会转型的治理要求 , 存在着譬如治理理念迟滞 , 职责认识模糊;公众参与缺位 , 治理缺乏内生动力;社会组织乏力 , 职责和功能模糊等问题 。
张守志建议 , 要深化改革理念中对政府转型要义的认识 , 切实把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内涵 。 深化基层治理体制改革 , 推进基层执政理念由“大包大揽”向“协商共治”转变 。 加快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立法 , 明确政府行政权与基层自治权职权边界 , 规范各类社会治理主体的权利、义务和相关性 , 构建立意良善、权责明晰、预期稳定的社会治理良性互动体制机制 。 进一步理顺乡镇、街道与村、居委会的职能职责关系 , 实行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 , 建立责任清单和社区权利清单 , 把不适于社区(村)的行政职能剥离出来 , 赋予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切实的性质和功能 。 强化规范有序的(村)居委会自治功能 , 因地制宜细化健全以居民(业主)会议、议事协商、民主听证为主要形式的群众自治实施制度 。
要激发社会组织的功能和作用 , 引导和培育基层治理的社会化效应 。 明确法律和制度依据 , 营造社会组织发育、发展和体现社会价值的空间 。 实行鼓励发展与监管引导并重 , 采取购买服务、定向委托等方式 , 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 。 引导群众依据自治权利 , 确定社会化服务需求范围、内容和服务提供者 , 激励社会组织调整项目、扩大范围、优化质量 。
要引导培育协商意识和公共博弈与选择的社会氛围 , 奠定协商民主的认同基础 。 人民政协制度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基本成熟定型 , 基层市(县)政协的重要功能之一 , 就是围绕基层社会民生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问题 , 融入基层社会的自治机制 , 引导培育协商意识 , 构建协商政治的社会基础 , 做实应有的制度功效 。 应探索政协委员联系基层社会的制度安排 , 建立便捷有效的委员社情民意反映的“直通车”机制 , 探索委员设立基层工作室的模式 , 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
【提案建议 | 张守志委员:着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采访人员:郝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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