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性同意年龄,性教育要跟上

作者:陈文杰为了更好地促进儿童防性侵机制建设 , “女童保护”2020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日前在京举行 。 座谈会上 , 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聚焦未成年人保护问题 , 呼吁促进未成年人防性侵机制建设 , 建议提高性同意年龄 。近年来 , 关于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时有发生 , 个别恶性事件更是令人发指 , 成为社会之痛 。 司法机关早已对此类案件采取零容忍、严惩处的态度 。 但在我国的一些引诱胁迫未成年人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案件中 , 14岁的性同意年龄这道红线 , 却容易被人恶意利用 。 因此 , 提高性同意年龄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当前 , 已有170多个国家的性同意年龄高于14周岁 。 很多国家对性同意年龄进行细化 , 不仅有“最低年龄”规定 , 还有“年龄差条款” 。 比如《德国刑法典》第176条“对儿童的性滥用”规定了14岁的性同意年龄 , 但实际上有14岁、16岁和18岁共三个年龄界限 , 适用于不同的情形 。 这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但是 , 提高性同意年龄 , 更多的是从立法层面给予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 。 然而 , 在现实中 , 由于我国性教育较为缺乏 , 很多时候受害者、施害者都对性同意的概念十分模糊 , 甚至没有这个概念 。 此外 , 在一些法律意识相对薄弱的农村地区 , 碍于文化观念、“家丑不可外扬”等顾虑 , 一些未成年人即便遭受了性侵也不愿、不敢甚至是不让承认 。 对于他们而言 , 是否提高性同意年龄不是关键 , 加强“性教育”才是减少悲剧发生的有效途径 。提高性同意年龄应尽早提上日程 , 但落下的“性教育”也应及时补上 。 不仅要对未成年人加强相关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 对家庭及社会也应加强防性侵宣传 。 同时 , 要为受害者营造更宽容的社会舆论环境 , 让受害者敢于发声、谴责罪恶 。 此外 , 司法立案工作也应加强 , 为受害者及时撑腰 , 让邪恶得到严惩 , 让正义得到伸张 。 (陈文杰)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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