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检察“矩阵”构筑绿色屏障
【『』生态检察“矩阵”构筑绿色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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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乡县服务生态环境建设联席会暨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座谈会
河南省内乡县是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丹江口水库的汇水区、涵养地 。如今 , 这里树木葱茏 , 碧水蓝天 , 鹳鸟群飞 , 鱼虾成群……处处彰显着生态文明的和谐之美 。采访人员近日来到内乡县采访时 , 河南省人大代表、内乡县委书记李长江说 , 几年前 , 这里乱采滥伐、挖矿毁地、非法冶炼、违法排污 , 曾经让良性生态一度受伤 , 多条河流被污染 , 直接危及丹江源的水质安全 。
近年来 , 内乡县检察院立足地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即丹江口水库)汇水区的特殊地理区位 , 站在保护生态安全的高度 , 通过创新法律监督手段 , 严厉打击危害生态资源犯罪等措施 , 为“一库清水送京冀”构筑良好生态屏障 。
一体化办案打造生态检察“矩阵”
谈起生态环境保护 , 李长江说 , 从2014年开始 , 内乡县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 , 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文件 , 建立案前通报、重大案情提前介入、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 构建了“打、查、监、预”一体化的生态检察“矩阵” 。
2016年3月 , 李兵在未取得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 , 私自雇请他人在马山口镇漠河林区毁坏防护林地修建道路 , 经鉴定 , 李兵非法占用林地面积为61.3亩 , 其行为已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 。内乡县检察院在审查逮捕该案时 , 李兵对鉴定意见提出异议 , 辩称只是在原有老路上拓宽路面 , 占用林地没有达到鉴定面积 。检察院随后建议公安机关对涉案林地是否有老路 , 并对老路面积进行调查补正 , 核实了该地没有老路的真实性 , 确保案件事实清楚 。李兵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 缓刑三年 。
据悉 , 三年来 , 内乡县检察院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36件 , 批准逮捕132件 , 提起公诉141件 , 督促履行职责20件 , 对7起涉及生态环保的非诉执行案件督促法院执行到位 。
为最大限度保护水源地资源环境 , 内乡县检察院与法院、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案件中实施生态修复的意见》 , 还建议该县县委、县政府对新上项目必须严格评审 , 杜绝“先上船后补票”现象 。这一建议得到采纳 , 近两年共开展评议审核十余次 , 先后否决了金矿开掘、垃圾焚烧厂、钢铁冶炼厂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23个 。
刚性监督清除污染“老赖”
从2016年1月开始 , 内乡县检察院会同南水北调江水区污染防治指挥部 , 针对该县境内林区、矿区、库区、河流沿岸的企业排污现象 , 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保青山、护绿水、治废气、建我美丽家园”专项活动 。
内乡县某钢厂属于该县招商引资项目 , 虽然高污染低产能 , 但因其“特殊贡献”而持续违法生产 。内乡县检察院及时发出检察建议 , 要求关闭该企业 。2016年9月 , 检察、环保、国土等部门成立执法监督检查小组 , 监督该企业拆除生产设备 , 落实关停措施 。
截至目前 , 该院已监督执法部门对境内湍河等7条河流沿岸的养殖、化工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实施关停 , 先后关停养殖企业70余家、关闭排污不达标工业企业20余家;并监督环保局等部门对全县30家小型石材加工企业停业整顿 , 对符合要求的11家企业及时完善了环评及“三同时”验收手续;督促桃溪等汇水区乡镇上马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重点环保项目 , 确保汇入丹江的出境水质安全达标 。
严查渎职维护“山青渠固”
李长江说:“根据国家水利部门最新水质监测显示 , 丹江口水库水的109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Ⅱ类以上标准 。这座水库上千平方公里水域 , 能够做到‘山青渠固清水长流’ , 这蕴含着检察官们的许多辛勤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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