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李改制罗生门:巨额集体资产的纷繁纠纷

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的东李社区 , 5000余名居民仍把“村民”习惯性挂在嘴边 。 在过去20余年 , 一户户“村民”在社会分工的市场大潮中演绎着实现自我的传奇 。 这处曾经的“城中村” , 也藉由2.2平方公里的土地积累出巨额集体资产 。 与创富伴生的 , 则是绵亘多年的纷繁纠纷 。 曾经单纯、醇厚的乡情 , 亦在这一次次法律诉讼中被撕裂 。青岛东李改制罗生门:巨额集体资产的纷繁纠纷
一次改制引来纷争“李村大集” , 对于家住青岛北部的居民而言 , 不仅是具象集市 , 更是一种年代记忆 。 8年前 , “李村大集”商标事件曾引起当地诸多媒体关注 。 如今 , “李村大集”商标早已被编为4181265注册号挂在青岛东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 。工商注册信息表明 , 青岛东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李集团)成立于1987年12月1日 , 通过青岛市李沧区东李企业联合公司的曾用名 , 可管窥这家企业当年的属性 。“东李集团 , 最早是由东李村20多家企业组成的经济合作组织 , 为集体所有制企业 。 ”有“村民”回忆说 , 当年东李村不少村民脑子活、又实干 , 改革开房后搞活了多家企业 , 在岛城商界名头甚响 。梳理东李集团的投资历史 , 可发现这家注册资本5727万元的企业先后入股19家企业 , 涉及仓储、商贸开发、货运等 , 如今依然持续经营的企业为9家 。 从目前来看 , 青岛市李沧区东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服务协会占股60.55% , 青岛市李沧区东李公共事业服务协会占股13.95% , 另有李可福等9名自然人持股比例占总股权25.5% 。 有资料表明 , 李可福自1997年起至今一直担任东李集团法人代表、董事长 。这家超过30年历史的企业 , 在村民户口由农村户口转由城市户口4年后 , 在浩浩荡荡的历史大潮中迎来了公司改制 。 有关材料表明 , 自2004年4月起 , 东李集团在街道办同意下启动改制工作 , 当年11月4日 , 青岛市发改委发文同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 并在当日发放了批准证书 , 宣告了东李集团改制完毕 。 如今的东李集团股份构成 , 即为当年改制后的股份构成 。“东李集团 , 它还能代表集体利益吗?”有村民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职工服务协会与公共事业服务协会系由东李社区居民组成 , 但并非全体居民 , 其涉及的个体有数千人 , 涉及面较广 , 个股占比非常小 。改制后不久 , 当时的东李社区居民委员会通过一项重要决议并进行了公证 , 内容是“东李集团对于全部集体资产享有管理收益和处置的权利 。 ”该项决议明确:土地收益由东李集团收取 , 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 主要用于东李集团发展 , 建立完善社保体系和集体公益事业 。从事后来看 , 这项决议的过程、结果引起了诸多纷争 , 有当事方质疑当时居民代表的资格 。 此外 , 持续已有两年之久的“旭东合同纠纷案”至今难画句号 。一场官司两年未解2015年 , 东李社区居委会换届离任审计时 , 认为东李集团曾投资的企业青岛旭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旭东公司)在处置过程中集体资产受损 , 于2018年1月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这起民事纠纷先后经多次裁决 , 仍在上诉审理中 。 今年3月份 , 在青岛市中院二审作出民事判决后 , 仍有当事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根据村委会组织法有关规定 , 处置村集体资产必须经民主决策 , 公平、公正、公开处置处置 。 工商登记材料表明 , 旭东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 。 这一年 , 拥有2.2平方公里集体土地的东李村 , 因其区域位置较早迎来“城中村”改造 , 村民户口由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 。东李集团出资500万元 , 其子公司东李安装公司出资10万元 , 构成了旭东公司原始股东 。 有文件表明 , 这两家企业注资成立旭东公司 , 当时收到了青岛市建委的批复 , 公司成立目的为“加快村庄改造和经济适用房建设” 。2000年12月 , 在青岛市政府作出有关批复后 , 青岛市土地管理局收回东李村263732平方米的土地 , 并将其中2226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划拨给旭东公司 , 建设经适房 。 2004年7月16日 , 即东李集团开始改制3个月后 , 东李集团将持有的旭东公司股权转让给了李杰、李可玉等五人 , 其中三人为旭东公司的高管人员 。 2007年 , 在多次增资后这五人又将旭东公司股权转让给一家民营企业 , 作价1500万元 。东李社区居委会认为 , 东李集团和旭东公司签订的转让协议虚假 , 东李集团改制时未将旭东公司纳入资产处置范围 , 旭东公司应是集体资产 , 且未经民主程序 , “这造成了305亩土地以及旧村改造巨大收益等集体资产流失” 。被告方东李集团及多名当事方则认为 , 东李集团是改制在前 , 且系先将控股公司进行了清理、理顺 , 后转让给五名自然人 , 当事方支付了价款 。 至于涉案土地 , 多名当事方均认为此系国家划拨的国有土地 , 并非集体土地 , 划拨给旭东用于经适房建设 , 并未侵害集体利益 。采访人员注意到 , 本案中各个环节环环相扣、纷繁复杂 , 当事双方在五名自然人是否支付价款上展开了激烈交锋 , 在青岛市中院二审判决五名当事人赔偿东李社区居委会相关股权转让款后 , 当事方已向山东省高院提起上诉 。围绕东李集团改制的纠纷 , 也并不只“旭东公司” 。2018年 , 占有东李集团13.95%股份的青岛市李沧区东李公共事业服务协会 , 也迎来了“难了事” 。一个协会旧事难平2018年 , 也就是东李社区居委会换届后的第三年 。这年9月 , 由李可福担任法人代表的“青岛市李沧区东李公共事业服务协会” , 将李沧区民政局告上法庭 , 认为该局同意将会长和法定代表人进行变更的相关决定侵害了“协会”利益 , 请求撤销相关审批决定书 。原来 , 2017年3月1日 , 李沧区民政局为有效期满的青岛市李沧区东李公共事业服务协会颁发了新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并将法人代表进行了变更 。此案经过李沧区法院一审、青岛市中院二审 , 法院并未支持“青岛市李沧区东李公共事业服务协会”的相关诉讼请求 。2019年7月 , 青岛市东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又向青岛市中院提起诉讼 , 将青岛市李沧区东李公共事业服务协会以及居委会主任崔某告上法庭 。东李集团认为青岛市李沧区东李公共事业服务协会原系暂代持东李集团的股权 , 东李社区居委会对协会进行了非法变更并控制协会 , 其发布的“东李集团进行职工股东代表换届选举公告”影响到企业生产经营 , 并提出巨额索赔 。 截至目前 , 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当年的东李村地块上 , 如今高楼大厦鳞次栉比 , 仅仅青银高速拆迁即给这里带来数亿元资金 。 仓储、商圈、货运、批发 , 地上的每一块方寸 , 都为这个社区里的人们创富 , 却也让这里成为纠纷酿生地 。一次次的法律诉讼 , 让当事各方经历着焦灼和等待 , 也让这里的乡情再也没有了当年的单纯 。 法制青岛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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