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聚焦两会|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建议大幅度提高“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占比( 二 )


对于启动征收碳税相关工作 , 曹仁贤认为首先厘定碳税计税依据 , 按照排放到空气中二氧化碳量和对化石燃料含碳量测算排放量二种 。 建议我国按对化石燃料含碳量测算排放量作为计税依据 , 并可对采用低碳技术节能减排的企业进行税收减免 。
碳税征税环节主要有生产环节和消费环节 , 结合我国目前国情 , 建议碳税可先在生产环节进行征收 , 待进一步厘定碳足迹和强度后 , 可在消费环节进行征收 。
在碳税征收标准上 , 参考国际碳市场价格 , 考虑我国国情和企业的承受能力 , 建议对每吨二氧化碳征收50~150元的碳税 , 我国每年可征收约5000~15000亿元碳税资金 , 上述财政收入可以用于支持生态修复、节能减排、低碳产业发展 。
最后 , 曹仁贤建议由于目前国家正在完善全国碳交易市场 , 可以安排适当的过渡期 , 在过渡期内 , 企业可以参与碳市场的交易 , 不重复交易和计征 , 过渡期结束 , 立即实施按照碳排放当量计征的碳税制度 , 废除碳交易市场或大幅度降低交易价格 , 实现平稳过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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