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聚焦两会|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减轻光伏发电企业税费 加速推进新一轮能源革命( 二 )


此外 , 因光伏产业链各环节都需要大量固定资产投入 , 资金占用量大、占用时间久、投资回收期长 , 加上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 因此利息成本占据了项目成本的很大比例 。 但与利息成本对应的增值税却无法取得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 无疑进一步加重了企业的税费负担 。
【「光伏」聚焦两会|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减轻光伏发电企业税费 加速推进新一轮能源革命】同时 , 光伏发电为重资产投入 , 绝大多数项目均形成了大额期末留抵税额 。 据不完全统计 , 从项目投建环节看 , 进项税额占光伏电站投资成本的比例超过10% , 形成了大额资金占用 , 加重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 2018年6月 , 财政部、国税总局下发了财税〔2018〕70号文件 , 对部分行业企业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 主要包括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和电网企业 , 光伏发电项目因属于发电企业 , 未纳入此次退税范围 。 2019年3月 ,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2019〕39号公告 , 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 按60%比例予以退还 。 但该政策也未能解决已建成光伏发电项目的存量期末留抵税额的消化问题 。 因此 , 既有发电项目的大额存量留抵税额造成的资金占用压力 , 仍然是行业普遍面临的难题 。
他还谈到 , 为扶持我国光伏发电行业发展 , 财政部、国税总局还于2008年下发财税〔2008〕46号文 , 对符合政府规定的光伏发电企业 , 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 , 实行三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的政策 , 这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光伏企业的发展 。 但根据光伏产业发展趋势判断 , 行业去补贴化已是必然 , 平价上网时代即将到来 , 该政策虽然起到了一定的减负作用 , 但在无补贴项目面临的成本压力、税费压力、资金压力面前 , 无异于杯水车薪 , 光伏发电企业仍面临严峻的生存危机 。
2018年以来 , 在党中央、国务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减税降费的总体部署下 , 一系列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相继出台并有效实施 , 切实减轻了企业税费负担 , 对中国经济长期保持活力和全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 光伏产业作为国家应予鼓励和重点扶持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 在享受普惠性政策的同时 , 亟待有产业倾斜导向的减税降费政策出台 。 以目前我国财力来看 , 完全有条件支撑对光伏发电的税费减免 , 其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微乎其微 。
针对以上问题 , 刘汉元提出:一是参照小型水力发电项目的增值税缴纳政策 , 将光伏发电项目纳入按照3%征收率简易征收范围;对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尽快予以延续 , 并参照财税〔2015〕74号文件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规定 , 暂不设定政策终止期 。
二是实现利息成本进项税额可计算抵扣 。 建议持续深化增值税改革 , 解决抵扣难点问题 , 参考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抵扣的方式 , 允许企业依据实际支出的利息费用 , 按贷款服务6%的税率比例 , 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
三是对光伏发电企业实行存量期末留抵税额退还 。 建议在实行增量留抵退税的同时 , 对未享受存量留抵退税的光伏发电企业实行一次性退税 , 进一步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
四是对光伏发电无补贴项目实行所得税免税政策 。 建议在对有补贴光伏发电项目执行三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的同时 , 对无补贴项目免征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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