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建议提高性同意年龄

原始标题: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建议提高性同意年龄新京报快讯(采访人员 王姝)5月21日 , 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 , 本次人代会她拟提交《增强未成年人保护 , 提高性同意年龄的建议》 , 建议我国的性同意年龄 , 由现行的14周岁提高到18周岁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 , 以强奸论 , 从重处罚 。 ”蒋胜男说 , 上述法条只规定了不满十四岁的幼女没有性同意能力 , 无论幼女是否同意 , 与其发生性关系都构成强奸 。 但对于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 , 性同意能力是否受到限制 , 在刑法中是一个空白点 。 “强奸案定罪本来就比较困难 , 而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拿不出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非自愿 , 侵害他们的成年人就很有可能脱罪” 。对于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 2013年10月 , 最高法、最高检等部门曾出台司法解释《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 , 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 , 利用其优势地位或者被害人孤立无援的境地 , 迫使未成年被害人就范 , 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 , 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 ”蒋胜男认为 , 司法意见不是法律 , 威慑力有限 。 而且该意见仍然限定了“特殊职责人员”、“迫使”、“女性”这三点 。 也就是说加害人必须是“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 , 受害人必须是女性 , 而且必须在被害人不同意的情况下 , 性行为才构成犯罪 。 因此 , 很容易被人钻法律漏洞 。 以某上市公司高管鲍某某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事件为例 , 鲍某某就一直辩解 , 他和李星星并未办理收养手续 , 不是养父女 , 而是恋爱关系 。 他还向媒体提供了电话录音 , 表示女孩是自愿的 , 自己没有违法 。相关背景:5月18日 , 在“女童保护”2020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上 , 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高性同意年龄 。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就建议 , 修改《刑法》 , 对有监护、师生、管理等关系的 , 性同意年龄提高至18周岁;对男女年龄差不超5岁的恋爱对象 , 性同意年龄保持14周岁;对其他一般情况 , 性同意年龄提高至16周岁 。新京报采访人员 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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