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民政局厕所被拒,真是小题大做吗?
5月17日上午 , “男子称借用民政局厕所被拒”一事进入微博热搜话题 。 对此 , 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官博发布情况说明致歉称 , 事发原因系“保安人员没有执行‘疫情期间社会公众经测量体温正常后即可进入办公楼使用公共设施’的要求” , 已对当事保安人员提出批评教育 。 (5月18日 《南方都市报》)“这里的一砖一瓦 , 都是我们纳税人创造的!”“不能这样对待老百姓 , 你们出去之后也是老百姓 。 ”面对这样的诘问 , 对方为何无言以对 , 因为这名男子说的都是大实话 。内急也是一种急 , 谁不会遇到?保安拒绝的理由是:这里的厕所是供内部使用的 。 这明显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 , 确有没把老百姓放在眼里之嫌 。 而两年前 , 住建部就曾发文要求 , 鼓励对外开放公共机构厕所 , 制定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 城市街道周边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业窗口等单位对外开放厕所 , 服务社会 。有些网友这样留言:“其实对于政府办公楼层出于安全考虑 , 是可以谢绝民众进入的 。 但是在对外服务场所应该就近设置洗手间 , 毕竟人有三急 , 请个假办个事都不容易……”这些网友所说的“安全考虑” , 乍一听似乎也有点道理 , 细一想很难站住脚 。 不说别的 , 住建部作为国家机关两年前发文时 , 难道就没有顾及“安全考虑”这一点吗?也有人说 , 这算是小事 , 不必小题大做 。 政府机关等公共服务机构的厕所等公共设施向社会开放 , 其现实意义显然不仅仅是给公众提供便利 , 最主要的是 , 类似这样的举措 , 是反四风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必然要求 , 它既体现了新时代各级政府与群众的密切关系 , 也体现了政府机关执政为民、服务于民的宗旨意识 。政府机关等公共服务机构是用纳税人创造的财富建设的 , 本质上应当属于纳税人 , 纳税人理应得到政府机关等公共服务机构的善待与尊重 。 但现实中 , 一些政府机关包括窗口单位的某些工作人员无视这一逻辑与事实 , 纳税人去办事 , 常常会遭受各种不便甚至冷遇、阻挠和刁难 , 这是让人颇为遗憾的 。不管怎么讲 , 涉事的丰台区民政局已公开回应 , 对机构人员的不当行为进行批评 , 并公开表示歉意 。 这诚然应该肯定 , 但各级政府机关及相关机构若不能从此事当中看到某些工作人员思想深处存在的宗旨意识不强的问题 , 并制定有效措施改进之 , “借用民政局厕所被拒”这样的事件也许还会发生 。来源:红网作者:姚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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