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阻止拆迁获刑2年 6年后改判无罪:证据不足

河北一农民“阻止拆迁”获刑2年 6年后改判无罪:证据不足2011年河北承德县头沟镇南沟村的土地 , 因修建机场被征收 。 因对村小组集体未发包山林土地的补偿分配不满 , 领取自家房屋的补偿款后 , 吴青山却不愿自行拆房 。 2013年4月 , 头沟镇政府将吴青山告上法庭后 , 法院作出先予执行民事裁定 , 限期吴青山自行拆房 , 逾期不拆 , 将依法强制拆除 。同年8月 , 民事案件变成了刑事案件 , 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吴青山等人被刑拘;11月 , 吴青山获刑2年 。 承德县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时认为 , 吴青山等人以爆炸、自焚的暴力方法 , 威胁、阻止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强拆 。申诉多年后 , 2019年12月 , 河北省高院改判吴青山等人无罪:涉案房屋被法院拆除时 , 吴青山等人均在刑拘期间 , 未在现场 , 无法实施阻止拆迁的行为 , “证据不足 。 ”河北省高院还强调 , 吴青山、吴青和未在裁定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房 , 以及吴青和将法院张贴的执行公告撕掉的行为 , 承德县人民法院此前已对二人各罚款10万元、司法拘留15日 。2020年5月19日 , 吴青山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 他已向承德县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书 , 请求支付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30余万元 。农民阻止拆迁获刑2年 6年后改判无罪: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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