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离婚自由」都要被限制,谁还敢结婚
估摸着是快到那个什么会了 , 近些天离婚冷静期又被频频推上微博热搜 。前有官媒发帖问你支不支持民法典引入离婚冷静期 , 后有热搜告诉你2019我国有415万对夫妻离婚 。虽说新政策拿微博试水也不是第一次了 , 但这意图也是够明显的 。
作为一个公正公平的自媒体 , 发声之前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到底是怎么回事?官方是这样说的:明确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 , 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 , 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收到将近6万条“不支持”后 , 上面又给了一剂强心针 , 补充了一条离婚冷静期不适用于家暴 。
对此专家还“特意”在每条新闻后都表示了:这不是限制离婚自由 , 是为自愿离婚的当事人设置时间“门槛” , 促进冷静思考、妥善抉择 。颇有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哈 。好在我翻了翻网友的评论 , 只有少部分人表示支持 , 大部分人还是希望能用“结婚冷静期”来替代离婚冷静期 。
对于支持者来讲 , 离婚冷静期无异于是成年人唯一能吃到的后悔药 , 能理解 , 但我想说的是这条法案的漏洞太多 , 一旦通过 , 惨剧只会越来越多 。首先就是家暴 。尽管离婚冷静期把家暴排除在外 , 但这只能称之为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 因为家暴本身就难以取证 。最近且最有名的案件 , 去年美妆博主宇芽被家暴(且只是男女朋友关系) , 如果不是因为恰好被电梯监控拍到 , 再加上本身是个微博大V可以靠“微博报案” , 恐怕根本不会被立案 。
说实话 , 我认为家暴要靠“证据”来判定就是一件挺扯的事儿 。 我查了查网上的“家暴取证秘籍” , 发现真的很难实现 。首先 , 司法判定中 , 家暴需要证据 , 不能光凭口述 , 当然这个可以理解 。
对此 , 很多律师给出的最佳取证方案是:录下来 。这意味着你想告对方家暴 , 就必须提前藏好摄像头录音笔 , 还得让对方再打你一次 , 不然光靠身上的伤 , 有可能被对方栽赃是你自己磕的(只是列举一种可能性)…………多搞笑啊 , 为了证明对方施暴 , 取个证还要再被打一次???
如果你录不下来 , 那么最好的方式就是立即报警或者立即就医 , 让公安局和医院判定伤情 。
众所周知 , 大部分警察对于家庭矛盾的态度都是“没流血就不出警” , 再或者是“劝和不劝分” 。之前著名的“董珊珊案” , 女的被打了在娘家躲着并提了离婚 , 被丈夫叫了人当场绑走 , 警察说:“没解除婚姻关系的话 , 我们也爱莫能助 。 ”最终女的被打死了 , 男的蹲了6年大牢出来继续家暴新媳妇 。
而且能打你的男人必定也会怕事情败露而控制你 , 轻伤咱还能偷偷去鉴定 , 真等像《不要和陌生人说话》里那样被打瘸了 , 也就跟报警和伤情鉴定说拜拜了 。
其他建议就更扯了 , 比如下面这两条 。 家暴这么私密且疯逼的事情 , 还得有第三个人见证 , 或者让施暴者写下悔过书 , 这在现实中可能吗???
说白了 , 对方要真有那么一丝良知尚存 , 也就不会打自己最爱的人了 。能做出这种事的人必将做出更过分的事 , 结婚冷静期设置成30天 , 没准还没“冷静”就已经被打死了 。毕竟家暴跟出轨一样只有0次和无数次 。
而且一旦认为家暴是少数情况那就更错了 , 在2018年最高法离婚纠纷大数据中 , 排在离婚原因第二位的就是家暴 , 第一位是常见的感情不合 。因为家暴而离婚的人 , 甚至超过了忍受不了对方不良恶习或者搞破鞋的人 。这其中还不包括那些因为害怕再被打 , 导致不敢报警不敢离婚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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