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看点不佩戴使用“一盔一带”,山西这4起交通事故皆是教训



山西太原看点不佩戴使用“一盔一带”,山西这4起交通事故皆是教训
本文插图
【山西太原看点不佩戴使用“一盔一带”,山西这4起交通事故皆是教训】

近日 , 省公安厅交管局公布4起汽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 在车辆发生事故后导致人员伤亡的典型案例 。 山西交警提醒机动车驾乘人员 , 一定要按规定佩戴、使用“一盔一带” , 才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
“我们在前排 , 系了安全带没啥大碍 , 他在后排因为没系安全带 , 现在还昏迷 。 ”5月10日 , 在应县人民医院 , 驾驶员蔚某满脸惆怅 。 蔚某提到的伤者是他的朋友赵某 。 他们同乘一辆小轿车在荣乌高速应县段与大货车发生追尾 。 轿车在紧急制动过程中 , 坐在后排的赵某因没系安全带 , 被甩致前方发生二次撞击 , 当场昏迷 。 目前 , 经医院诊治 , 赵某虽已脱离生命危险 , 但大小便失禁、眉骨骨折、左腿骨断裂、唇裂 , 身体多处受伤 。 而驾驶员蔚某和副驾驶座位上的弓某因系了安全带 , 仅受了皮外伤 , 经过医生消炎、包扎即可出院 。
另外三起交通事故都属于摩托车事故 。 事故中 , 这些摩托车驾驶员和乘车人均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 造成身体及面部不同程度受伤 , 其中一起事故的乘车人更是由于伤势过重 , 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 交警分析认为 , 骑乘摩托车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 能够有效降低和减轻外力对头部的冲击力 , 很好地保护头部 。 摩托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 是受伤的重要原因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