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 ?,最新发布!事关你家电动车!( 二 )



购置保险区别
1.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 , 推荐购买第三者商业保险;
2.电动轻便摩托车:属机动车 , 上路必须购买机动车交强险;
3.电动摩托车:属机动车 , 上路必须购买机动车交强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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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问答
1、肥东县的户口 , 在合肥市区内办理 , 需要居住证吗?
答: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第200号令) , 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业务需提交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辆购买凭证等来历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明 。 因此 , 需要办理办理居住证 。
2、以前办过电动车号牌了 , 这次是否需要重新办理?
答: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 从2007年11月1日起 , 合肥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常态化管理 , 发放的电动自行车号牌 , 长期有效 , 可以正常使用 。
3、发票、合格证早就不知道放哪了 , 应该怎么办?
答: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简称“新国标”)的在用电动自行车登记时 , 必须具有合格证和发票 , 如果合格证和发票遗失 , 应当到销售企业补办 。
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简称“旧国标”)的在用电动自行车登记时 , 必须具有合格证 , 如果合格证遗失 , 则不能证明该车是否符合“旧国标” , 只能登记临时通行标志;如果发票遗失 , 必须以制式承诺书的形式保证车辆为合法来源 , 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
对既不符合“新国标”也不符合“旧国标”的在用电动自行车登记时 , 如果合格证、发票遗失 , 必须以制式承诺书的形式保证车辆为合法来源 , 发放临时通行标志 。
4、请问多年前合肥市就集中办理过给电动自行车上牌 , 还有效吗?
答: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 从2007年11月1日起 , 合肥市对电动自行车实行常态化管理 , 发放的电动自行车号牌 , 长期有效 , 可以正常使用 。
温馨提示
根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条、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 , 合肥市区停止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 , 但因公务需要的除外 。 市区以外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不得迁入市区登记;市区以外的摩托车不得进入市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以及其他限制区域内的道路行驶 。
信息来源:合肥晚报
责任编辑: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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