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小蒋新形势下企业税务筹划管理及技巧,用业务分流加快将公司资产变现
随着国家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控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 税务筹划工作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影响越来越大 , 也日益成为纳税人理财或经营整体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 对税务筹划的误解对企业而言 , 经营的主要目标是保证企业有足够的竞争力和追求利润最大化 。 从企业内部看 , 企业如果想要增加利润 , 使资产增值 , 固然可以通过调整商品价格、增加销售数量、提高产品质量等途径增加收入 , 但价格的上涨有可能导致企业失去市场的风险 , 从而迫使了企业在尽量降低成本、减少消耗、减轻税负上下功夫 。
但往往在这个时候 , 企业采取了偷逃税或者避税的做法 , 并认为这就是税务筹划 , 把合理的纳税筹划理解为逃税和避税 。 但这种方式 , 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 其结果不但不能免除纳税义务、减轻税收负担 , 相反会增加企业的纳税支出 , 影响企业的形象和信誉 , 削弱市场竞争力 。
其次 , 纳税筹划必须在事先进行规划、设计和安排 。 纳税筹划可以贯穿整个生产经营活动的始终 , 但决不是在事后进行筹划 。 在经济活动中 , 纳税义务通常滞后于应税行为 , 如果交易行为发生之后才缴纳增值税或消费税 , 收益实现或分配后才缴纳所得税等等 , 这时有的企业不是在发生应税行为或纳税义务之前聘请注册税务师进行筹划 , 而是等到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或已被税务机关查出问题时 , 才想起向注册税务师咨询进行纳税筹划 , 再想方设法寻找少缴税的途径 。
那么这样的做法无异于亡羊补牢 , 不能认为是纳税筹划 。 另外 , 一个好的筹划方案 , 并不一定是纳税最少就好 。 纳税筹划的目标是选择低税负和递延纳税 , 是获得税收利益 , 然而纳税筹划不能只局限于个别税种税负的高低 , 应着重考虑整体税负的轻重 , 因为纳税人的经营目标是获得最大的税后利润 , 这就要求它的整体税负最低 。
在考虑整体税负的同时还要着眼于生产经营业务的扩展 , 即使多缴纳税了 , 但从长远看资本的回收率能增长 , 对投资者、纳税人有利 , 这样的纳税筹划方案还是可取的 。 根据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制定税务筹划税收筹划一定是根据企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制定的 。 应该从经营角度 , 看这个经营方式是否适合公司本身的发展 , 再从税的角度看这样的模式是否支持公司的商业模式 , 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税务筹划 。
这样就不是单纯为筹划而筹划 。 因此从税的角度来说 , 我们不单纯是看一个国家或者一个公司 , 而是从整个集团去看 , 有些策略也许从公司的角度来说是不划算的 , 但是从集团的角度来讲是有益处的 。 以前企业都比较注重纳税申报 , 看重筹划 。 但是现在是要在做交易和决定之前做筹划 , 因为当决定下了 , 合同签了 , 再去做筹划的时候 , 很多事实已经不能更改了 , 可能会造成公司多付税等情况的发生 。
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CFO也意识到 , 在做税务筹划和框架之前 , 应该让税务部门也参与进来 , 和他们及时沟通 , 听取他们的意见 , 以避免企业不必要的税收浪费 。 而且现在越来越多的企业也开始陆陆续续招聘税务经理 , 专门去了解税务方面的政策知识 , 站在宏观的角度为企业管控税务的风险 , 从整体大局出发 , 真正做到通过税务筹划为集团的长远发展谋取最大化的利益 。
本文插图
一、通过业务分流享受“园区”财政扶持
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可以将自身的业务进行拆分 , 在已有主公司的情况下可以在一些国家级经济园区注册一家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独立核算 , 将部分业务流转用分公司签署 , 将项目所产生税款留在经济园区所属地 , 地方财政可以返还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30%-70% , 企业所得税返还地方留存部分30%-70% 。 (注:增值税中央实行五五开政策 , 50%上缴中央50%留存地方;企业所得税四六开 , 60%上缴中央40%留存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