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新闻-闽南网沉迷网络赌博 尤溪一男子用“铲车”生意忽悠了4个人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沉迷网络赌博 尤溪一男子用“铲车”生意忽悠了4个人
沉迷网络赌博 , 欠下很多钱 , 为了偿还各种贷款 , 尤溪一男子虚构轮胎销售及铲车生意 , 空手套白狼 , 骗取他人钱款 , 获刑二年十个月 。
案情简介
1.2018年11月6日 , 被告人柯某虚构有低价轮胎销售 , 骗取被害人于某货款6000元 , 后被告人柯某未交付轮胎也未退还货款 。
2.2018年11月26日 , 被告人柯某虚构有低价轮胎销售 , 骗取被害人蔡某货款4200元 , 后被告人柯某未交付轮胎也未退还货款 。
3.2018年12月14日 , 被告人柯某虚构一笔二手铲车生意 , 邀被害人肖某出资合伙 , 骗取被害人肖某13000元 , 同年12月15日 , 被告人柯某退还10000元给被害人肖某 , 剩余3000元未退还 。
4.2018年12月15日、17日 , 被告人柯某使用虚假身份虚构两笔二手铲车生意 , 邀被害人李某出资合伙 , 骗取被害人李某36500元 。 同年12月19日被害人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 公安机关于当日受案 , 后被告人柯某退还被害人李某33000元 , 剩余3500元未退还 。
5.2018年12月29日 , 被告人柯某虚构一笔二手铲车生意 , 邀被害人吴某出资合伙 , 骗取被害人吴某35000元 , 未将钱款退还给被害人 。
6.2019年1月7日 , 被告人柯某虚构一笔二手铲车生意 , 邀被害人张某出资合伙 , 骗取被害人张某8000元 , 未将钱款退还给被害人 。
2018年11月至2019年1月期间 , 被告人柯某共骗取他人钱款92700元 。
2019年1月15日 , 被告人柯某在梅仙镇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
法院审理
尤溪法院经审理认为 , 被告人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
柯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 刑罚执行完毕以后 , 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 是累犯 , 应当从重处罚;柯某多次诈骗 , 应酌情从重处罚 。 柯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 , 柯某退赔被害人李某部分经济损失 , 可酌情从轻处罚 。
最终 , 被告人柯某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 责令继续退赔被害人于某人民币6000元、退赔被害人蔡某人民币4200元、退赔被害人肖某人民币3000元、退赔被害人李某人民币3500元、退赔被害人吴某人民币35000元、退赔被害人张某人民币8000元 。
三明新闻-闽南网沉迷网络赌博 尤溪一男子用“铲车”生意忽悠了4个人
本文插图

法官说法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 , 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 诈骗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作者:陈惠娟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这“生意”太好做!尤溪一男子用“铲车”生意忽悠了4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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