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母婴店将“饮料”当奶粉卖 多名婴儿喝成“大头娃娃”?官方:全面调查( 二 )


据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 , 目前永兴县已成立由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 , 对爱婴坊母婴店依法依规进行全面调查 , 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 并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
同时 , 该县对购买食用“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的婴幼儿 , 安排县人民医院进行免费体检 , 对有症状的婴幼儿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 , 并邀请营养专家指导辅助性治疗 。 永兴县还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特别是婴幼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 严厉打击质量不合格、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 切实维护全县食品安全秩序 。
目前永兴县纪检监察机关已密切关注该事件的处置情况 。



当地开5家门店
启信宝信息显示 , 上述报道中提到的母婴店永兴县爱婴坊用品步步高(002251,股吧)店成立于2016年 , 注册资本5万元 , 法定代表人廖银军 。 信息显示 , 廖银军在当地开了5家母婴店 , 注册资本最低的为2万元 。
婴儿母婴店将“饮料”当奶粉卖 多名婴儿喝成“大头娃娃”?官方:全面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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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款“倍氨敏”蛋白固体饮料为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旗下产品 。 该公司位于湖南省长沙市 , 注册资本为200万元 。 其经营范围包括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固体饮料、特殊膳食食品、保健食品的销售等 。
年报显示 , 截至2019年末 , 湖南唯乐可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691.32万元 , 全年销售总额为1405.47万元 , 相比2018年的759.62万元增长了85.02% 。
律师表示 , 商家将一种蛋白固体饮料当成小孩主食的牛奶粉来销售 , 已经涉嫌虚假宣传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 应当施以退一赔三惩罚 。 同时 , 店家将蛋白的固体饮料当成小孩主食的牛奶粉来销售 , 是一种放任的行为 , 这种放任伤害小孩或者小孩发育不良 , 导致不良反应这些结果的产生 , 在我国刑法上也是一种过失的犯罪 , 应当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 追究刑事责任 。



郴州第二次发生“大头娃娃”事件
据澎湃新闻报道 , 在2019年 ,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一位妈妈的孩子被检测出牛奶高度过敏后 , 医生给孩子开了处方 , 其中包括“舒儿呔氨基酸配方粉” , 并要求吃6个月后再复查 。 在这一医院还有其他被诊出牛奶过敏的孩子也同样被推荐这款“舒儿呔氨基酸配方粉“ 。 而这款“奶粉”同样仅是一款固体饮料 , 完全无法达到婴幼儿奶粉食用标准 。
据医院回复称 , “舒儿呔氨基酸配方粉”郴州经销商原应将舒儿呔作为食品引进并放在北院(儿童医院)便民药店和中心医院便民药店进行销售 。 但在实际的销售过程中 , 经销商的业务员将舒儿呔作为特殊医学用途食品进行宣传 , 还私自印制了题为“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处方笺”、落款为“便民药房”、内容为舒儿呔各品种配方粉的便签纸 , 并发放到北院(儿童医院)儿童消化内科、儿保科各诊室 。
所以 , 在诊疗过程中 , 医生才将舒儿呔作为特殊医学用途的氨基酸配方粉推荐给了受害儿童的妈妈 。
2020年3月30日 , 有十几位家长在“问政湖南”上发表《郴州“大头娃娃”父母们联名请求政府处理郴州假奶粉事件》的“联名信” , 称2019年郴州发生一起“大头娃娃”奶粉事件 , “全因郴州儿童医院医生向患儿推销奶粉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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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名信”指出 , 郴州儿童医院医生长期联合医院院内便民药房(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在网上公开道歉回复中声称为私人药房)和位于该院对面的妈仔谷母婴店 , 将“舒儿呔固体饮料”作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粉”销售给前来该院就诊的牛奶过敏体质患儿 , 并借以医生权威 , 使患儿长期将此款固体饮料作为唯一续命食物来源 。 致使患儿营养不良 , 部分患儿身高、智力、行动能力明显落后普通儿童 , 严重的还存在不同程度的脏器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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