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分三家、秦统六国,二者“郡县制”形似而神离?( 二 )


【】晋分三家、秦统六国,二者“郡县制”形似而神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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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穆公九年(公元前651) , 晋惠公对秦国使者谈到“君实有郡县” , 为秦国设郡的最早记载 。秦先在边境地区设置了陇西、北地郡 , 建立了郡县两级制 。其后 , 新开拓的地区与兼并六国过程中所灭的国家 , 均改置为郡 。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前 , 县大于郡 , 所以当时的地方行政制度称为“县郡制” 。
秦始皇统一天下後 , 曾出现过应否置郡的争论 。最终秦始皇以为“置诸侯不便” , 采纳李斯的建议 , 在全国推行郡县制 。设三十六郡 , 每郡有守、尉、监各一 , 郡下辖县 。皇帝直接任命郡守与县令 。《晋书》以为统一后又有所增设﹐可达四十郡之多 。秦代至此成为为中国历史上最早在全境推行“郡县制”的朝代 。
【】晋分三家、秦统六国,二者“郡县制”形似而神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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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郡县制 , 与晋朝的县制的本质上的区别
秦晋均设郡县作为地方行政区划 , 郡、县各设长官 , 与之前的分封制相比 , 加强了中央集权 。但是为什么晋推行郡县制后依然出现“三家分晋”的局面 , 而秦国可以实现统一呢?
原因之一是二者的郡县制有诸多不同 , 可以说秦一统天下后在全国推行的郡县制是由晋时的制度逐步演化、完善 , 更加有利于君权的集中 。
【【】晋分三家、秦统六国,二者“郡县制”形似而神离?】首先 , 在层级上 , 晋时县高于郡 , 郡多为偏远贫穷之地;而秦统一后 , 郡高于县 , 郡是中央政府以下最高一级地方行政机构 , 县是郡的下级行政机构 。
第二 , 在郡县的辖属上 , 晋在春秋后期 , 强大的大夫辖有很多属县 , 甚至导致晋公室的衰弱;而秦统一后 , 郡县辖属中央 , 这更加强了皇权的控制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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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 在郡县长官的任命上 , 晋的县大夫最初大都是由卿大夫及其子弟担任的;而秦统一后 , 郡守与县令 , 由皇帝直接任命 , 不再局限于卿大夫之流 , 亦不得世袭 , 这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掌控 , 很好的避免了地方强大而挤压中央 。
总结:
秦统一后 , “郡县制”得到完善 , 中央垂直管理地方 , 采用地方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免的流官任期制 , 使地方处在中央的管辖之下 , 这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统一 。这是官僚政治取代血缘政治 , 是中国由贵族封建制度走向皇帝专制制度的标志 。自秦始皇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单一的郡县制、中间经由汉武帝予以稳定 , 在两千多年的历史中 , 郡县制一直是中国古代国家的基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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