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言!海口一男子微信群诋毁他人成被告

对原告进行言语攻击 , 宣称其招聘广告为诈骗广告……日前 ,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名誉权侵权纠纷案 , 并判处侵权人向被侵权人在微信群中赔礼道歉 。据了解 , 原告涂某将其公司的木工刮磨项目承包给被告蔡某 , 在年度财务结账时 , 因双方结算费用发生意见分歧 。 被告蔡某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 , 经有关部门调查后 , 未支持其不实投诉 。后原告涂某在微信群中发布招聘广告 , 被被告蔡某所见 , 随后被告蔡某在该微信群中对原告涂某进行言语上的人身攻击 , 称原告涂某的招聘广告为骗人的 , 呼吁微信群人员不要上当 。 据了解 , 该微信群系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建立的信息交流群 , 相关的承揽、销售、招聘等信息都在该微信群内共享 , 在行业影响巨大 。法院认为 , 被告蔡某在原告涂某发布的招聘广告后发布的言论指向明确 , 使相关公众能将该言论与原告涂某联系起来 , 客观上造成相关受众对原告涂某社会评价的降低 , 致原告名誉利益受损 。 故本院确认被告蔡某在该微信群中发表的言论侵犯原告涂某的名誉权 , 被告蔡某应立即停止侵权并在该微信群向原告某荣赔礼道歉 , 以消除影响 。法官提醒:网络时代 , 言论的传播速度之快、波及范围之大让人难以预估 。 人人都应遵纪守法 , 守住道德风尚的底线和信息真实性的底线 , 谨言慎行 。 不可随意诋毁他人、发表不实言论 , 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