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驾车被罚后不长记性再犯,一男子被儋州交警行拘3日并吊销驾驶证

近日 , 一男子曾因酒驾被处罚后仍不思悔改、心存侥幸 , 再次酒驾被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路管员查获 , 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2000元 , 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
饮酒驾车被罚后不长记性再犯,一男子被儋州交警行拘3日并吊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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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辖区开展“猎鹰四号”行动严查严处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时 , 一辆车牌号为琼AOBK**小轿车呼啸而来 , 随后 , 执勤路管员要求该驾驶员下车配合接受检查 。 该男子一下车 , 路管员便闻到其一身酒气 , 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 。 经检测 , 该驾驶员的酒精含量为45mg/100ml , 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 随后 , 路管员逐将其带回支队做进一步调查 。
经民警核查发现 , 驾驶员李某建于2016年2月2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过处罚 , 此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饮酒驾车被罚再次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 。 面对民警的询问 , 李某建对自己饮酒驾车被罚再次饮酒驾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
【饮酒驾车被罚后不长记性再犯,一男子被儋州交警行拘3日并吊销驾驶证】据介绍 , 李某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建作出上述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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