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不遵守信号的被罚20元
违法代码:2007
违法行为: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非机动车不遵守信号的被罚20元】处罚种类:2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 , 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 , 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
文章图片
推荐阅读
- 美国宣布退出另一项武器条约,甩锅俄罗斯:他们先不遵守的!
- 是真是假?行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竟被“开罚单”
- 常德鼎城法院:房东不守信 法官强出击
- 告别飞线,在这个小区非机动车户外充电不再难
- 疫情巴西疫情“震中”市长警告:不遵守隔离规定 卫生系统将很快崩溃
- 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发布,厦门港126家企业登上守信红名单
- 常说高血压,但你真的了解它吗?45岁男子不遵医嘱,血压爆表心力衰竭
- 若市民不遵守“居家令” 美芝加哥市长称将予以逮捕
- 定州严查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一个月处罚近350例
- 神池交警大队发布非现场执法设备启用及非机动车治理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