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股份力帆回应与盼达纠纷:车确有问题,但索赔额不认可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力帆回应与盼达纠纷:车确有问题 , 但索赔额不认可
力帆股份力帆回应与盼达纠纷:车确有问题,但索赔额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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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车企官微)
经济观察网 采访人员 周菊 5月6日 , 在延期一个多月后 ,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力帆股份”)终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简称“力帆乘用车”)与盼达汽车之间的纠纷问询给出了回复 。 在这份长达21页的回复函中 , 力帆股份试图自证清白的同时 , 也将这起“自己人告自己人”的离奇仲裁案更多细节公之于众 。
力帆乘用车与盼达汽车均为力帆股份的子公司 。 在问询回复中 , 力帆股份否认存在通过盼达汽车大额索赔向实控人利益倾斜的情况 , 并认为盼达汽车有权利向公司提出索赔请求 , 不过对于赔偿金额 , 力帆股份表示尚未与盼达达成一致 。
力帆股份认为 , 盼达有权索赔主要基于两点原因 。 一方面 , 力帆股份承认 , “力帆乘用车销售给盼达汽车的部分新能源汽车确实在运营中出现较多问题” 。 其表示 , 从 2017 年起 , 盼达汽车运营的力帆牌新能源汽车出现动力电池故障、电控问题、BMS 系统缺陷等问题 , 公司在接到通知后虽已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 , 但仍不能消除盼达汽车在运营中的负面影响 。
另一方面 , 力帆股份表示“盼达汽车是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 , 也是公司参股公司 , 同时还是一个独立的企业主体 , 有权利就交易中发生的质量问题依据事实、证据向公司提出索赔要求 , 或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 。 ”
一个月前的4月2日 , 力帆股份发布公告称 , 旗下共享出行公司盼达汽车已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 要求力帆乘用车赔偿7.98亿元 , 因其在2015年至2018年期间从力帆乘用车所购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电池严重衰减、设计缺陷等质量问题 , 给盼达汽车造成了严重损失 。
但因纠纷双方同为力帆股份子公司 , 彼时有投资者认为力帆股份有通过盼达汽车转移上市公司资产的可能 , 而在问询函中 , 上海证券交易所也要求力帆股份说明该赔偿的合理性 , 并说明是否存在向实控人利益倾斜等情况 。
值得注意的是 , 对于上交所关于“是否存在通过本次仲裁抵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于公司相关债务的安排或计划” , 力帆股份并未正面回复 , 而是表示盼达申请仲裁所获得的资金 , 希望用于化解用户的保证金兑付问题 , 冲抵欠付力帆牌新能源汽车车辆采购款 , 并化解盼达汽车自身面临的各项债务 。 数据显示 , 力帆股份的资产负债率居高不下 , 2019年达到85.4% , 而为了偿还债务 , 力帆在2019年多次变卖资产 , 并以各种方式实现债务的转移 。
为了进一步证明盼达汽车与力帆乘用车签订的的赔偿协议没有“猫腻” , 符合行业惯例 , 力帆在回复函中指出 , 除了力帆乘用车 , 盼达汽车也与其他供应商签订了相关协议 , 甚至对其它供应商提出的赔偿标准还要高于对力帆乘用车的要求 。 其提供的明细数据显示 , 如果力帆车型因质量问题停运一天 , 盼达汽车每车可索赔110元/天 , 但对另一供应商造成的停工 , 则按照停运时长计费 , 每车最高索赔150元/天 。 资料显示 , 除了力帆乘用车 , 盼达汽车还使用长安和奇瑞的新能源汽车 。
尽管力帆股份认为盼达汽车索赔具有合理性 , 但其表示尚未与盼达汽车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 力帆股份提供的数据显示 , 盼达汽车向力帆股份追索的款项包括四个方面共7.98亿元 , 其中 , 资产损失6.1亿元 , 运营损失1.6亿元 , 交强险损失2200万元 , 停车场的租金损失199万元 。
但对于此次索赔 , 力帆只表示认可盼达提出的索赔金额的计算方式 , 对因故障引起的故障车次、未运营天数却并不认可 , 并已经于4月13日二次开庭时进行了质证 。 力帆股份表示 , 目前该仲裁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 , 尚未做出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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