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平川万润科技摊上事欲甩锅被法院看穿!子公司法人巨额行贿被判42个月


北京联盟_本文原题:万润科技摊上事欲甩锅被法院看穿!子公司法人巨额行贿被判42个月
近日 , 一份刑事判决书将万润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易平川涉嫌行贿罪公之于众 。
易平川万润科技摊上事欲甩锅被法院看穿!子公司法人巨额行贿被判4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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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平川行贿235万元 , 被判刑三年半
刑事判决书显示 , 2016年至2017年期间 , 北京字节跳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商务经理汪某利用职务便利 , 引入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字节跳动公司广告投放的代理商 。
2018年5月15日 , 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易平川为表示感谢 , 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 , 给予汪某235万元 。
直到2018年12月18日 , 汪某向所在单位内审风控部门承认了收受代理商财物的事实 , 并于当日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 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作案过程 。 2018年12月18日 , 易平川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
法院认为 , 易平川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 给予公司工作人员以财物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 应予惩处 。 汪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收受他人财物 , 为他人谋取利益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应予惩处 。
为此 , 法院认定 , 易平川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 罚金8万元 。 汪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扣押在案的38万元及冻结银行账户中的235万元依法没收 。
不服一审判决 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然而 , 对于一审结果 , 上述两人不服并提出上诉 。
法院经查 , 在北京字节跳动公司与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过程中 , 汪翼于2018年在没有经过竞标的情况下 , 决定继续选用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广告代理商 。 2018年5月15日 , 易平川为表示感谢 , 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 , 给予汪某235万元 。 上述事实充分证明易平川代表北京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违背公平、公正原则 , 在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中 , 谋取竞争优势 , 应当认定为不正当利益 。 易平川及其辩护人虽辩解易平川给予汪某的235万元系借款 , 但易平川在一二审期间对于借款事由、利息、还款期限等关键问题一直无法给予明确说明 , 亦无法提供任何借款凭证 。 而且 , 其关于借款的辩解已由汪某明确否认 。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 , 易平川给予汪某的钱款应认定为行贿款 。
更有意思的是 , 作为母公司的万润科技竟然也在上诉中提出了辩护意见 。
易平川的辩护人李丰才向法庭提交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易平川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被投资企业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软件推广合作协议、推广补充协议、推广服务单、2017年应用宝广告代理商政策、2019年应用宝客户优享政策解读、北京万象公司提供的表格等 , 拟证明:易平川有能力借给汪翼235万元;其相对于北京万象公司是独立个体 , 不会为了该公司的利益由个人出资向汪翼行贿;北京万象公司无权确定给广告主的返点比例 。
万润科技甩锅意图太明显 , 但法院也不是傻傻分不清 。
法院认定 , 易平川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 给予公司工作人员以财物 , 其行为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 且数额巨大 , 依法应予惩处 。 最终驳回易平川、汪某的上诉 , 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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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平川万润科技摊上事欲甩锅被法院看穿!子公司法人巨额行贿被判4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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