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活着”走出了芝加哥大学的方庭( 三 )

我“活着”走出了芝加哥大学的方庭
在象牙塔里读书的时候 , 总有许多理想主义色彩很浓厚的想法 , 对自己研究的中国法律职业也有一些不切实际的价值判断 , 但经过了一年的调查 , 我不但真正理解了关于这个职业的各种实际问题 , 而且终于开始明白 , 作为一个学者 , 自己的研究工作到底有什么意义 。坦率地讲 , 把中国法律职业的现状扎扎实实地解释清楚 , 比拍拍脑袋胡乱“开药方”要更有意义 。我“活着”走出了芝加哥大学的方庭
灯光 , 在隧道尽头从田野中回到象牙塔之后 , 我又花了整整两年时间才完成了博士论文 。论文写到最后几个月的时候 , 我每天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死亡恐惧 , 生怕自己某一天出了什么事故 , 多年的努力就毁于一旦了 。后来我和几位也在写博士论文的同学交流 , 发现他们其实也有同样的感觉 , 把自己二十多岁的宝贵年华奉献出来认真做一项研究 , 不是每个人都愿意的 , 患得患失者大有人在 , 打退堂鼓者更是不计其数 。所以 , 现在每当有学生向我咨询申请社会学博士(Ph.D.)项目的问题时 , 我都会给他们一句诚实的忠告:除非有一个研究题目 , 能让你热爱到心甘情愿地把自己最好的年华奉献出来 , 在一种接近赤贫的状态下生活七年以上 , 否则就根本不要申请 。我想我是个非常幸运的人 , 大学还没毕业就找到了这样一个题目 , 而且后来一直没有变过 , 七年的博士学习期间也几乎没有彷徨过 。芝大每年开学时 , 阿伯特教授都要给他带的所有研究生写一封邮件 , 邮件的最后他总会提到:“灯光在隧道的尽头”(light at the end of the tunnel) , 然后告诉我们 , 今年又有哪几位师兄师姐博士毕业了 。这个英文里很常见的比喻 , 用在博士生身上实在是恰切 , 因为这个隧道的确很长 , 一不小心就会陷入一片黑暗 , 看不到灯光 。而当日历终于翻到了我博士论文答辩的日子 , 我才猛然发现 , 自己离那多年来在眼前或隐或现的神秘灯光已经如此之近了 。我“活着”走出了芝加哥大学的方庭
按照答辩惯例 , 博士论文委员会的三位成员要先对论文进行讨论 , 而我则焦急地坐在那间博士论文室的门口 , 独自想象着 , 那扇紧闭的门后面 , 他们究竟在说着什么 。几分钟之后 , 门打开了 , 阿伯特教授一副开玩笑的口吻说:“你知道吗?三十年前我在这里答辩的时候 , 我的导师让我坐在窗边 , 他说 , 万一你没通过答辩的话 , 可以直接从窗口跳下去 。 ”一个多小时之后 , 窗口还是紧闭着 , 我如释重负地从椅子上站起来 , 阿伯特教授打开了事先准备好的一瓶香槟酒 , 四个人举杯相庆 。 那瓶香槟酒的瓶子 , 至今还保存在我家的客厅里 。就这样 , 我“活着”走出了方庭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