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的锅,请不要甩给SM
渣男的锅 , 请不要甩给SM原创 唐映红 骚客文艺不仅娱乐圈频频曝出大瓜 , 金融圈也曝出大瓜 , 安永合伙人刘烨被“当事人”曝出冒充单身身份诱骗毕业大学生 , 以提供工作之名发展不正当男女关系 。这之前 , 先是中国台湾地区艺人罗志祥被前女友指控为“渣男” , 曝出大瓜 , 接着另一名大陆艺人屈楚萧也被前女友指控为“渣男” 。在近日的这三名被曝出大瓜的“渣男”中 , 就有两名同时被指控为SM“性变态者” 。 虽然安永事件还在等待真相的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 但是SM这个词一下成为热搜 。先是屈楚萧前女友黎梵在社交媒体上大长文 , 曝出屈楚萧与她“签订主仆协议”、带有性凌辱色彩的微信聊天记录、被数据线抽打出“X型”伤痕的裸背照片等等实锤 。
屈楚萧前女友黎梵爆料 源:微博@黎梵helenn接着 , 安永合伙人被一名“当事人”长文曝出刘烨的SM喜好表 , 以及要求她学母狗单腿撒尿 , 用狗盆吃饭 , 淋他的尿喝尿 , 舔他的脚舔他全身等等情节 。
当事人爆出的与安永合伙人刘烨的聊天记录 图片来源:财经青年Pro再描述下去 , 就得省略几千字了 , 那么 , 我们很需要科普一下:SM是变态吗?所谓SM , 其实也就是性施虐与性受虐的英文首字母缩写 。 其中S是Sadism的首字母 , 指性施虐者 , M是Masochism的首字母 , 指性受虐者 。 中文通常译作虐恋 。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 , 渣男归渣男 , 与他们是否具有SM的偏好无关 。 这就好比 , 渣男归渣男 , 与他们是否异性恋的性取向无关 。早在1998年 , 中国著名性社会学家李银河教授曾经就中国社会的SM研究出版了一本专著《虐恋亚文化》 , 其中把个体私下的SM活动视为社会性文化下面的一种亚文化 。没错 , 从社会学、文化学、历史学角度来看待SM活动 , 无论是怎样的社会 , 怎样的文化 , 怎样的历史时期 , 人类都有着普遍的SM活动 , 在人群中有 , 而且是相当比例的一部分人在性活动中有着SM偏好倾向 , 从轻微的“掐”、“咬”、“拧”、“打屁股” , 到重口味的鞭笞、穿刺等等 。
《五十度灰》剧照从生理学和心理学的角度 , 可以解释人类在性活动中何以有着普遍的SM偏好 。 个体在性活动中感受到的性愉悦感、性快感 , 以及性高潮 , 都是大脑“快乐中枢”多巴胺通道被激活的结果 。 包括腹侧被盖区以及伏隔核在内的大脑“快乐中枢”在身体受到性刺激时会大量分泌多巴胺和内啡肽 , 这是造成人们所感受到性愉悦、性快感以及性高潮的生理机制 。注意 , 当人们遭受伤害刺激的时候 , 大脑同样会分泌内啡肽来止痛 , 它的效果就类似摄入吗啡 , 不仅能止痛 , 也会带来欣快感 , 所以又被叫做脑内啡 , 顾名思义就是大脑内部分泌的“吗啡” 。好了 , 这就不难理解有那么多的人在性活动中会偏好同时接受伴侣的伤害刺激 。 疼痛刺激促使大脑分泌的内啡肽 , 与性刺激促使大脑分泌的内啡肽、多巴胺交织在一起 , 会增强个体所感受到的性愉悦、性快感 。 这就是人类在性活动中普遍偏好M(性受虐)的生理与心理机制 , 只不过其中大多数人偏好的是轻微地被虐 , 重口味的是少数 。偏好施虐的生理和心理机制大同小异 , 施虐时施虐者享受到的是支配、控制、拿捏性伴侣的权力的快感 。 当人们沉浸在权力感时 , 大脑的“快乐中枢”也同样会被激活 , 分泌多巴胺和内啡肽 。 在性活动中同时享受支配、控制、拿捏性伴侣的权力快感 , 也会同样地增强性愉悦和性快感 。所以 , “权力是春药”并不仅仅是一个比喻 。从性活动中寻求权力快感 , 不仅见诸SM活动 , 在绝大多数职场、家庭内的强奸性侵事件中 , 施暴者寻求的并非性欲的满足 , 而主要甚至就是权力欲的满足 。 当权力欲与性欲交织在一起 , 会使那些滥用权力的施暴者欲罢不能 , 成为习惯 。当然 , 作为虐恋亚文化的SM活动 , 与强奸等性侵的区别在于 , 它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共识且可控的基础之上 , 施虐一方与受虐一方的性权利是平等的 , 在SM活动中的控制力也是对等的 。 在通常的SM圈活动中 , 特别地会约定受虐一方中止活动的话语或者手势、眼神(戴着口枷或同时被捆绑时) , 一旦受虐一方在活动中说出中止的话语 , 或者做出中止的手势、眼神 , 施虐的一方就应该无条件地中止活动 。换言之 , 作为虐恋亚文化的SM活动是双方同等享受的过程 , 在这个过程中 , 没有任何一方应该感到无助 。如果施虐的一方无视或漠视受虐一方的意见 , 甚至根本就未经对方同意就开始在性活动中施虐 , 并且把这样“霸王硬上弓”的方式当作满足性幻想和性快感的依赖性方式 , 那么就构成临床上性欲倒错障碍中的一种 , 性施虐障碍 。 它与SM活动中的施虐的区别是是否双方自愿 , 是否达成平等的共识 , 且是否可控 。 无法自控罔顾对方意愿强行施加的虐恋 , 不仅是一种精神障碍 , 而且涉嫌刑事犯罪 , 包括猥亵罪、侮辱罪、伤害罪等等 , 同时也构成所谓的“性变态” 。不过 , 检视屈楚萧前女友发布的指控长文 , 以及指控刘烨的“当事人”发表的控诉长文 , 并没有足以反映他们二人具有“性变态”的理据 。 如果长文属实 , 他们就是具有典型的性施虐偏好 , 与他们的渣不渣 , 以及渣到什么程度没有必然关系 。屈楚萧作为明星艺人 , 具有知名度与影响力 , 构成了他相比于性伴侣的社会优势权力地位;刘烨作为业内知名事务所的合伙人 , 相比于刚毕业的大学女生 , 也有着掌握求职资源的社会优势权力地位 。 只要他们在性活动以及性关系中 , 利用了他们的社会优势权力地位 , 无论他们的性伴侣是否同意 , 都构成了渣男的渣质 。 至于他们是否具有性施虐偏好 , 与此无关 。 也就是说 , 哪怕他们根本不具备性施虐偏好 , 只是普通日常方式的性满足 , 只要在性关系或性活动中利用了社会优势权力地位 , 都是一样的渣 , 他们就是毋庸质疑的渣男 。至于他们的性伴 , 无论是屈意迎合 , 还是投其所好 , 只要同意了对方提出的性施虐要求 , 并不构成自身过错 。 将具有社会优势权力地位的男伴指控为“渣男” , 曝出各种大瓜 , 是广大吃瓜群众喜闻乐见的 。 但是 , 吃瓜归吃瓜 , 某种程度上 , 舆论并没有道德审判的权利 , 性伴侣两个人之间的恩恩怨怨 , 有时候并不是一句两句话能概括厘清 。 或许最有资格“审判”罗志祥这类渣男的是对他一心相托的枕边人 , 而非我们瓜众(当然如果明星名人靠所谓在大众中的“情感人设”获取了公众利益的另算) 。然而在曝出性绯闻这件事上 , 具有社会优势权力地位的一方往往会沦为舆论的相对弱势 , 哪怕是像罗志祥那样接连发出道歉声明 , 也无济于事 。因为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谁滥用权力都是渣 , 怎么把锅甩给SM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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