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深圳业主买两个车位没有按位停放而被交警罚款的事件

如果是微博中所说的公共停车位,那么交警处置合理合法。
如果是小区内的私人停车位,可以参考全国无数业主举报各种停车占道问题之后的踢皮球经历:举报小区内乱停车问题后,全国交警都表示不归自己管,业主纠纷要由物业处理,在物业处置权限之外(比如财损过大或者需要拖车)才会有交警介入。
这个问题反过来也一样,只要物业了解这名业主的用途并且同意这种卖两个车位的方式,那就是物业认可了这种行为并进行了合理处置,不归交警管。
■网友的回复
谢邀
先把《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相关条款搬上来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停放,应当在停车场、划定的停车位或者准许停放的地点、依次停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做好车辆防盗的必要安全措施,妥善保管停放凭证。
第三十八条 进入住宅区的机动车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后,应当熄灭发动机,不得在发动机运转的状态下长时间停放。机动车在住宅区停车场停放期间,应当防止发出噪声。
第五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公安交管部门可根据停车场管理单位或者住宅区停车场管理单位的请求责令其立即驶离;拒不驶离或者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有权将其车辆拖离停放地,所发生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在划定的停车位停放车辆或者在机动车发动机运转状态下长时间停放,造成环境污染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未按停车场管理单位的要求停放车辆或者进出停车场,阻碍停车场交通的。
首先从车牌上看应该是两个独立事件,其次深圳交警在答复中说的很明确针对是公共停车场,一车占两位处罚款五百元。至于后边说的”一个人买两个车位,也要按位停”这话也是按照条例内容说的,但如果两个车位使用权都归一个人所有,只要未达到第五十条第二款“阻碍停车场交通”这个处罚标准的,“一车两位”不会面临处罚。
■网友的回复
管的太宽。某些警务人员可能还不知道私有财产是个怎么回事儿。人家买两个连着的车位,法律是否承认人家对车位的使用权?如果承认,在行为没有对第三人产生损害的情况下,有什么理由对正常行使权益的业主进行处罚?我买了房子,你还规定只能住三口人?住了五口你就要罚款吗?我家人多愿意住十口,关你什么事儿?我有钱愿意买十套房子一人一套,关你什么事?我特么前半夜住一套后半夜住一套,关你什么事儿?警务人员,首先是要懂法,知道法无禁止皆可为是什么意思,其次错了要认,不要嘴硬,否则太过难看。
■网友的回复
https://mp.weixin.qq.com/s/5Sr0C4IIrdxQasoFm1o6lA明明停在车位里为什么被罚?并没有说是公共还是个人车位
问题是这两个车位如果能被交警处罚,说明位置在道路旁不在小区内,那两个车位外面注明是属于同一车主了吗?没注明,警察就不知道是同一车主,按常理认定车是停放不正并做出处罚。处罚错了可以纠正,没必要用停车位给警察炫富吧?更没必要喷警察不懂法吧?在家里住几个人警察可以不管,但是违法在家住外国人开旅馆开小工厂就该管吧
满大街都是男女一对,谁是真夫妻谁是狗男女,谁脸上也没写明白啊https://mp.weixin.qq.com/s/_13INr2aYhpZTam_2VNIqw
怎样看待深圳业主买两个车位没有按位停放而被交警罚款的事件
■网友的回复
不是已经有人说了吗 深圳没有私人停车位的概念
■网友的回复
【怎样看待深圳业主买两个车位没有按位停放而被交警罚款的事件】 所谓正义感爆棚的举报者,大概是没找到车位的人吧,你不停中间,分分钟就有人占你的 车位,你还没辙
■网友的回复
如果深圳交警处罚私有停车位上的车主,那么我认为深圳交警越界执法。
■网友的回复
翻下华为mate9pro小编所有发言,你可以了解一个大概——嘴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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