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加名,则全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加名则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的回复
加了名字就会珍惜了吗= =
■网友的回复
根据法律规定呢,你男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而且登记在你男友个人名下,但是婚后是你们双方共同还贷的,那么你们离婚的时候具体房子怎么分由你们协商处理,无法协商的,就看法院的判决了,法院可以判给其中一方,但是得到房子的一方需要补偿另一方。
■网友的回复
他对你的珍惜不是建立在你们的感情上,而是建立在老婆本上的吗?那我这种自带房子车子来结婚的女人,估计下一秒就会被休了吧……
■网友的回复
【男友父母首付买房登记在男友名下,共同还贷,如果在婚前加上女方名字,如果离婚女方会的到一半房产】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具体情况法院具体判决女权主义者勿看:不加名怎么了,难道你是为了房子才去结婚,如果感情好,男方会主动加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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