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入法」为何能够被批准通过怎样深层次理解这种现象

大概提的人和同意的人都以为自己是大孝子,且他们也有时间和金钱常回家看看,还以为做了一件建功立德的大事。深层次?权力大,不尊重法制精神。我国向来是法律修定最多的国家。拿宪法来说,现行宪法1982年修定以来,修正案就有31个。美国宪法实施200多年,总共只有27条修正案。一个丢弃法学多年的人的愚见,仅供参考。
■网友的回复
兒子回家看我一次就給三千元,孫子看我一次給五千元,作车資,天天都有人看我啦。
■网友的回复
请深入的了解立法详情,再来提问,“不常回家看看就违法”是一种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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