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起开始实施垃圾分类!建议在家设置“两桶一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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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 , 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 重点聚焦垃圾的源头减量和强制分类 。 北京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 。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 。 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带头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工作 , 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
个人违反条例第33条规定 , 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 ,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 , 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 , 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 , 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 , 不予行政处罚 。 单位违反本条例第33条规定 , 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 , 处100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 , 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北京明起开始实施垃圾分类!建议在家设置“两桶一袋”】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 , 北京市居民可在家中设置“两桶一袋” , 即两个垃圾桶 , 一个放厨余垃圾 , 一个放其他垃圾 , 而纸张、塑料瓶等可回收物单独放在一个袋子里 。 对节能灯、蓄电池、水银血压计等有害垃圾可以投入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央视新闻、新华社)
(封面图来自:摄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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