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教授说房】“2·26”车辆伤害事故,两辆公交车场相撞一人死亡,泉州通报城东

?4月21日下午 , 丰泽区政府官网发布《泉州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东分公司“2·26”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 2020年2月26日6时41分许 , 位于丰泽区城东街道辖区的泉州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东分公司车场内 , 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 , 造成一名驾驶员死亡 。 接到事故报告后 , 丰泽区相关部门已查明事故原因 , 有关情况如下:
【都教授说房】“2·26”车辆伤害事故,两辆公交车场相撞一人死亡,泉州通报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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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地点位于市公交集团城东分公司车场内 , 为水泥路面 , 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无规则十字路口 。 其中一条无名道路为东西走向 , 双向两车道 , 路中设单虚线隔离 , 路宽11.3米;另一条无名道路为南北走向 , 双向两车道 , 路中设单虚线隔离 , 路宽6.7米 。 城东分公司车场内限速5公里/小时 。
2月26日6时41分许 , K604路公交司机龚申杰在车场内驾驶闽CYG852号车沿无名道路由北往南以23公里/小时车速行驶至事故路口 , 未注意观察路面交通情况 , 未确保安全行驶 。 此时K308路公交司机王贵德驾驶的闽CYF100号车 , 在车场内沿无名道路由西往东以20公里/小时车速逆向行驶至事故路口 , 两车发生碰撞 , 事故造成王贵德从驾驶室左侧窗户滑落至地面 , 头面部外伤致颅脑严重损伤合并大出血而当场死亡 , 龚申杰未受伤 。
本起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及两车轻损坏 ,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9万元(包括供养抚恤金、丧葬费、交通费、车辆损坏维修费) 。 事故发生后 , 泉州市公安局乌屿边防派出所委托丰泽交警大队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 , 王贵德、龚申杰均承担本事故同等责任 。
经事故原因分析 , 本起事故为一般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 龚申杰已由公安机关对其过失致人死亡依法立案侦查 。 相关单位及负责人由泉州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
【【都教授说房】“2·26”车辆伤害事故,两辆公交车场相撞一人死亡,泉州通报城东】点评:限速5公里 , 车场撞一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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