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对男友说不给30万就分手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张三对男朋友说「不给30万就分手」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作者:作者 / 猴子判官这个问题要分成两个方面来回答:一、“如果你不给我 30 万我就跟你分手” , 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中的要挟(恶害通告)?二、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是否需要胁迫达到一定程度?先说第一个问题 , 要挟(恶害通告)是敲诈勒索的一种手段 , 其他还有暴力、以暴力威胁手段 。 所谓恶害 , 是指以有损于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信息 。 通告 , 是指告诉、通知 。 简单地说 , 就是告知他人将面临权益受侵害的不利后果 。 至于恶害到底是什么 , 法律在所不论 , 只要能引起他人恐惧即可 。所以 , 从这个角度来说 , 张三对男朋友说 , 如果你不给我 30 万就跟你分手 , 确有可能构成恶害通告 。 因为维持恋爱关系 , 也是张三男朋友的一种合法权益 。而在另一种情境中 , 张三对火锅店老板说 , 如果你不给我 30 万我就不吃你家的火锅 。 这种算恶害通告吗?个人认为不属于 , 因为这个通告里 , 没有侵害火锅店老板权益的内容 。 张三去吃火锅还是去吃麻辣烫 , 本质上是他的消费选择权 。火锅店老板一般没有约束张三只能在自家火锅店消费的权利 。 除非 , 张三和火锅店老板 , 签订了长期的餐饮合同 , 约定张三每顿只能在火锅店消费 。 张三这时候对火锅店老板说 , 如果你不给我 30 万 , 我就毁约 。 这时候就构成恶害通告 。恶害通告会对被害人产生胁迫 , 胁迫又存在程度高低的问题 。 关于胁迫程度问题 , 这个问题个人认为在法律上其实只有对比意义 。 什么意思呢?胁迫程度是区分抢劫罪和敲诈勒索罪的一个方面 , 而不是成立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如果胁迫程度高 , 被害人无法反抗而交出钱财 , 这时候行为人可能构成抢劫罪 。 比如张三用刀顶着李四的脖子 , 说如果你不给我三十万 , 我就杀了你 。 李四被吓尿了 , 赶紧转账 。如果有胁迫 , 但胁迫程度不高 , 不足以压制被害人的反抗 , 这时候不构成抢劫罪 , 而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 所以 , 在这个角度上 , 胁迫程度的比较是有意义 。但是单独考察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 , 只需要恶害通告能让有的人产生心理恐惧即可 , 即存在胁迫即可 , 而不需要达到一定的胁迫程度 。 因为胁迫达到何种程度 , 是因人而异的 。 同样是以杀害亲人相胁迫 , 有的人胆大 , 有的人胆小 , 还有的人亲情淡漠不在乎 。 但是如果完全不存在胁迫或者胁迫不现实 , 比如张三对李四说 , 如果你不给我 30 万 , 我就一口盐汽水喷死你 。 李四因此给了张三 30 万 , 这时候 , 有可能成立诈骗罪 , 而不是敲诈勒索罪 。 因为这时候不存在胁迫的问题 。回到题中 , 张三对男朋友说 , 如果你不给我 30 万我就跟你分手 , 这会不会让人产生心里恐惧 。 当然有可能 。 但是也不排除有的人不在乎 。 但不管怎么样 , 只要被害人收到这个信息 , 产生了恐惧感 , 而支付了 30 万 , 那么理论上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但如果张三对火锅店老板说 , 你不给我 30 万 , 我就不吃你家的火锅 , 这时候不说胁迫程度问题 , 胁迫是否存在都是个问题 。 所以 , 这种行为一般不成立敲诈勒索罪 。扯了这么多 , 我相信大家真正关心的是 , 张三 , 一个荣获刑法通关者、罪恶之王、法外狂徒的硬汉 , 竟然有男朋友?他竟然是个基佬?WTF!信不信张三知道题主诽谤后 , 一刀捅死题主?!来源:知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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