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讼棍”杀到家门口,我们法律人要学会应战( 三 )
2018年12月11日 , 《西藏旅行对等法》在美国参议院获得通过(视频截图)观察者网:最近这两年 , 美国参众两院出台了一系列损害中国主权的法案 , 如《西藏旅行对等法》、《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台湾安全加强法》等等 。 这些法案的出台和如今的对华诉讼本质上是否都和美国所谓的“长臂管辖”原则一脉相承?戴胜:是的 , 就像我刚才说的 , 通过所谓的单方国内立法 , 形成独立调查机制 , 然后用所谓的独立调查员的报告向美国两院发起制裁计划 , 之后两院再出台相关经济和政治上的制裁措施 , 由美国相关的行政机构加以执行 。 同时这也是美国地缘政治的新设计 , 通过设置这样的一个议题 , 比如涉港和涉台的人权和区域安全问题 , 希望他们的盟友跟进 , 然后再从中挑拨离间 , 无论在传统还是非传统的区域安全地带 , 美国都会见缝插针去做 , 所以美国可能还会修订前面的一些法案 , 或者增加这些地区的所谓受害人求偿条款 。美国现在所做的不仅是民间集体认证 , 它们还抓住我们在抗疫过程中一些极端的个案 , 来进行所谓的受害人赔偿 , 这值得我们警惕 。观察者网:再问您最后一个问题 。 您刚才提到咱们中国受损的企业可以向美方提出诉讼 , 从程序上讲 , 是不是类似于跨国公司那种商业纠纷的模式?戴胜:差不多应该是的 , 我一直持这样一个态度 , 即我们不能一味地觉得可以有主权豁免就高枕无忧了 , 我们看到过去几年来 , 我们认为美国不敢做不能做的事情 , 他们现在都在做了;第二点 , 我们也不要患得患失 , 认为启动诉讼会损害中美关系什么的 , 这只是正常的权利救济和法治保障方式 。 更不要卑躬屈膝或者沉默是金 , 因为很多事情应该是我们中国可以做的 , 我们在抗击疫情 , 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权和履行国际义务方面是有证据、有事实、有底气、有依据 , 是可以去提起对美诉讼的 。 相反 , 如果他提起诉讼你缺席审判 , 就好像本来我们有理的事情变成了理亏的事情 , 在法庭的规则之下其实是一种能力不足的表现 , 你就会丧失宝贵的法律救济机会 。 这就是我坚持认为接下来我们要勇敢地走出去 , 因为你不走出这一步 , 永远都不知道失去了什么 , 或者是能够得到什么 。 我们不能让我们中国的国际法课程永远停留在课堂上和教科书里 , 我们太缺乏这样的国际法律师团队了 。我们可以把我们的医疗团队和技术团队送到国外实施援助 , 现在到了我们的职业国际法律人走出去的时候了 。 当然我们知道和美国的一流律师团队过招 , 差距还很大 , 但是我们应该去实践一下 , 走出这一步 。至少我们可以首先计划征集集体诉讼 , 对美国某一个官员提起诉讼 , 这样可以保护我们在海外企业的利益 , 甚至可以保护我们海外公民甚至是华裔的生存权和各种利益 。 因为最近这一段时间 , 美国的抗疫过程就出现了种族主义污名化的倾向 , 让在美中国公民 , 包括华人华裔群体在许多民权方面受到不公平待遇 , 甚至是歧视 , 而且我们也可以尝试找美国的职业律师集团和律师事务所代理我们这样的案子 。我们国内的专家可以认真研究民事商业诉讼案应该如何操作 , 状告那些美国公司 , 借口中国疫情公然违约 , 终止合作 , 违反技术转让、商业义务的一系列违法行为;登记与美国有紧密商业联系的这些公司、企业和个人 , 为受害者解答法律问题和起草起诉书 , 这些都是我们作为法律实务工作者可以去做的一些事情 。我们要学会拿起国际法的武器 , 有一句话叫谣言止于智者 , 还可以补充一句 , 诉讼止于证据 。 我们应该自信可以做这一系列事情 , 未来很可能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诉讼或非诉的风险和困难 , 也可能在法律的技术操作层面上 , 现在看起来还有些不切实际 。 但是你会发现美国的司法界 , 在没有条件的情况下主动创造条件去突破主权豁免 , 所以我们不能拿着法律技术层面上的障碍当“护身符” , 做好最坏的打算 , 但一定要有最优最精细的迎战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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