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文盲率”到“抗战”结束时已降到了50%

大家知道 , 抗日战争是1945年9月3日 , 日本政府派代表跟中、美、英、苏等同盟国阵营的各国的代表签署投降书和受降书 , 而正式结束的;而据下面这篇文章中说:“至1946年底 , 四川、云南等19个省……文盲总数为92890227人 , 历年共扫除(文盲)53163077人 , 占文盲总人口的57%强 。 ” 如果再把另外几个没有数据的省考虑进来 , 那么当时全国大约已经有一半的百姓“脱盲” , 不再是文盲了 。我国的“文盲率”到“抗战”结束时已降到了50%。南京国民政府的扫盲教育
转自《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的第2期(那一年的6月出版) 。 著名的“维普网”中如下这个地址的网页上有那一期的“扫描版”供大家免费在线阅读:http://www.cqvip.com/qikan/Detail.aspx?gch=86853X&years=2004&num=02(“扫描版”就是用扫描仪对原 纸质期刊的每一页进行扫描、“拍照” , 获得每一页的“黑白双色照片”后 , 所汇总成的一套“电子照片集”)摘要: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教育是中国近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 在实施扫除文盲和提高国民素质方面 , 表现为扫盲教育和普及初等教育二者齐头并进 。 其体制合理 , 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 并且对农村的扫盲教育进行了初步的尝试 。 虽说未能彻底实施 , 但其经验教训对以后教育的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意义 。扫盲教育即对不识字的人和识字很少的人进行识字教育 , 使其具有初步的读写算能力 。 一般而言 , 扫盲教育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努力 , 一是普及和革新初等教育 , 以断绝文盲的来源 。 二是为青少年和成人文盲组织系统的教育 , 即“大众教育” 。 这一点已经被许多国家扫盲教育的成效所证实 。 在我国教育史上 , 可以说扫盲教育是与普及国民教育同步进行的 , 即识字教育与普及初等教育是一个共同的发展趋势 。 本文仅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扫盲教育进行初步的探讨 。抗战前南京国民政府的扫盲教育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 , 仍然沿用1922年的“六三三”学制 , 把初级小学四年作为义务教育阶段 。 政府于1929年分别通过《实施义务教育计划》和《实施成年补习教育计划》 。 前者的目的是使全体学龄儿童能够受到初级小学四年的教育 。 对于不能继续在学的儿童 , 可以缩短学时 , 并利用补习学校或自修制度完成四年的学习 。 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全国青年和失学民众通过补习受到教育 。 这两项计划由于经费困难 , 未能实施 。 但从中可以看到南京国民政府从一开始发展教育起就把普及教育与扫盲教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 二者齐头并进 。1932年 , 教育部另订《短期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大纲》及《第一次实施义务教育办法大纲》 , 提出在经费困难、初级小学不易普及设置时期 , 为救济年长失学儿童起见 , 可推行短期义务教育 。 规定设一年制短期小学 , 收10~16岁的儿童 , 以期普及教育 。 同年又公布《小学法》 , 要求全国各地视经济情形分别设立完全小学、简易小学、短期小学来推行普及教育的办法 。 在政府的积极努力下 , 普及教育开始发展起来 。 但从当时的统计来看 , 全国入学儿童数仅占学龄儿童总数的24% , 因此政府加大普及教育的力度 , 于1935年教育部酌定分期普及义务教育办法 , 由推行一年制、二年制短期小学 , 逐步完成四年制义务教育 。 要求广设短期小学 , 改良私塾以适应普及教育的需要 , 并且在穷乡僻壤、交通不便的地区实行巡回教学的方法 。 通令全国22个省分期实行 。 除此项办法外 , 还订有许多规程、办法 , 督促和实施普及教育计划 。 在政府及民间的努力下 , 至1936年 , 各省儿童入学率都有所增加 , 普及教育成果较为显著 。 这有一个数据可以说明问题 , 1929年 , 学龄儿童入学率为17.10% , 至1936年 , 学龄儿童入学率为35.06% 。 学龄儿童入学率不断增长 , 所以一直到抗战爆发时 , 南京国民政府的教育普及小有成就 。 我国的“文盲率”到“抗战”结束时已降到了50%
为了使普及教育进行得更加顺利 , 南京国民政府同时十分重视扫除文盲 , 即大力推行成人的识字教育 。 在政府成立初期 , 教育部要求全国各地均设民众学校与民众识字处推行识字教育 , 规定“凡年在12~50岁之男女失学者均应入民众学校 , ”并成立各省、市、县识字运动宣传委员会从事识字宣传 。 1932年7月颁布《民众学校办法大纲》“凡年在16~50岁之男女失学者 , 均应入民众学校 , 修业期限至少3个月” 。 政府同时与民间团体在河北、河南、山东、广西各省设立研究院、实验区以推广识字教育 , 取得一定的成效 。 据教育部统计 , 自1928年至1934年 , 全国民众学校、识字学校年年增加 , 学生人数不断增长 , 1928年 , 学校有6708所 , 学生有206021人;到1934年 , 学校有38565所 , 学生有1357668人 。 识字教育运动初有成效 。 但与文盲总数相比仅占3.3% , 还有96.7%的文盲待受教育 。 因此教育部又于1936年拟定肃清全国文盲之六年计划 , 并订颁《实施失学民众补习教育方案》及《实施强迫失学民众补习教育方案》 , 分期实行 。 至此 , 国民政府的扫盲教育显得更加完备 。抗战后南京国民政府的扫盲教育抗战爆发后 , 国民政府迁都重庆 , 仍尽力发展教育 。 教育部要求初等教育依旧采用多轨制 , 由一年制、二年制短期小学进而至四年制、六年制小学 , 要在预定期限内达到全国儿童80%以上入学 , 各级学校应尽可能设于乡村 , 以提高农村文化 。 1940年教育部根据政府实行新县制的精神 , 颁布《国民教育实施纲领》推行国民教育制度 , 即将义务教育与补习教育同时实施的教育制度 。 规定推行新县制的市、县 , 在乡镇设六年制中心学校 , 在保设四年制国民学校 , 各校均设儿童教育、失学民众补习教育两部 , 以期实施普及教育与扫盲教育 。 办法是县设教育科主管全县教育 , 国民学校收6~12岁儿童受义务教育 , 分别为4年、2年、1年的小学教育 , 并附设幼稚班 , 民教部设成人班、妇女班 , 施以4个月、6个月的补习教育 。 中心学校分别对6~12岁的儿童给以6、4、2、1年的义务教育 , 设高级成人班和妇女班 。 就后方四川、贵州、云南、湖南、湖北、福建、浙江、江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甘肃、安徽、宁夏、西康、青海、新疆、重庆先行实施 , 其他地区维持原来的初等教育 。 《纲领》要求国民教育的普及期为5年 , 从1940年至1945年7月分3期进行 。 纲领实施以后 , 小学也在乡村成倍地涌现 。 据《第二次教育年鉴》统计 , 第一期结束时 , 儿童入学率为57.55% , 民众补习率为26%;第二期结束时 , 儿童入学率为60% , 民众补习率为39%;第三期结束时儿童入学率为61.76% , 民众补习率为37.25% 。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三期实施的结果 , 虽然没有达到预定目标 , 但取得的成绩不容忽视 。在识字教育方面 , 1944年12月颁布的《普及失学民众识字教育计划》限定在3~5年内普及识字教育 , 以扫除文盲 。 但由于战时生活困苦 , 许多成人无力去接受教育 , 尤其是农民、妇女 , 鉴于此 , 政府又订定各种实施办法 , 如分期普及失学民众、巡回教学等 , 为扫除文盲做了大量的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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