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将咳嗽掩口鼻感冒戴口罩写入法规,建立“社会服务”制度

昨日《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通过 , 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 , 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等条款正式写入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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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新华社制图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 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成了最简单也最有效的大众防护措施 。 而疫情防控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 , 如今被写入法条加以固化 。
条例要求 , 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要遮掩口鼻 , 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要佩戴口罩;患有传染病时 , 配合相关检验、隔离治疗等措施 , 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建立“社会服务”制度对于不文明行为拒不改正或者多次违反的 , 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范围内从重处罚 。
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不文明行为的日常检查 , 及时发现、劝阻、制止、查处不文明行为 , 并按照有关规定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执法信息 。 同时 , 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证据互认机制 , 对严重不文明行为开展联合惩戒 。
为体现“教育在先、惩戒在后”的精神 , 条例提出建立“社会服务”制度 。 违反条例的不文明行为当事人 , 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 应当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 当事人自愿参加社会服务的 , 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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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和2020年3月 , 市人大常委会曾对《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 。 条例草案规定 , 本市对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等废弃物 , 乱倒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重点治理 。
修改后的条例明确指出 , 对随地吐痰、便溺;乱丢瓜果皮核、烟头、纸屑、口香糖、塑料袋、包装物等废弃物;乱倒污水、垃圾;焚烧树叶、垃圾等一系列不文明行为 , 罚款额度由过去的20元以上50元以下 , 提高到罚款50元 , 情节严重的罚款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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