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亲戚子女补课也算有偿家教?这个地方鼓励实名举报

日前 , 扬州江都区教育局下发了一份《关于治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实施意见》 , 其中明确了如何区分有偿家教行为 , 并鼓励实名举报 。
以下行为均属有偿家教
江都区教育局明确 , 有偿家教是指在职教师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以外的 , 以学生为对象 , 以学科教学、辅导培训为内容(含音乐、美术、书法、体育等) , 以获取或变相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行为 。 以下行为均认定或视同为有偿家教行为:
●组织学生在自己家中、租借场地或其它场所进行辅导补习等活动 , 并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或获取利益的 。
●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经营 , 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并收取费用或获取利益的 。 有以上情形 , 但未收取费用或相关利益的 , 也视同有偿家教行为处置 。
●利用职务之便 , 采取强制、诱导、要挟或暗示等手段 , 为他人或各种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 。
●帮助亲戚朋友子女开展无偿补习辅导 , 但未向学校和区教育局报备无偿补课对象和人数的 , 或报备人数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 , 视同有偿家教行为处置 。
●组织学生开展线上补习辅导 , 并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或获取利益的 , 或者依托网上课程培训从事经营活动获取利益的 。
●其它应当认定为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 。
据悉 , 此次专项治理突出全员覆盖 。 适用于江都全区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含退二线教师、退休返聘教师、病休教师) , 教育管理机构人员、教育教学研究人员 。
如何区别帮亲戚朋友孩子无偿补课?
统一备案
不能超过5人
不得收费
现实生活中 , 谁也不是生活在真空中 。 老师总有亲戚朋友 , 帮亲戚朋友孩子补习辅导 , 也属人之常情 。 如何将这种行为与有偿家教区别对待?
江都区教育局明确 , 实行无偿补课报备机制 。
据悉 , 对于教师因特殊原因需要免费为亲戚朋友子女开展补习辅导的 , 学校每学期开学后半个月内完成在职教师无偿补课登记报备(统一向教育局党廉办备案) , 不得超过5人 , 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 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
同时 , 对网上无偿补习辅导也同步实行报备制度 。
鼓励实名举报
查实奖励1000元并保密
江都区教育局明确 , 实行实名举报奖励机制 。 江都区教育局官网开通举报窗口 , 学校门口向社会公开区教育局和各学校举报电话、举报邮箱 , 接受群众公开实名举报 。
对查实确属于有偿家教的 , 每件奖励举报人员1000元 , 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实行学校自查自纠机制 。 各学校每学期随机抽取10%以上的家长组织座谈或电话回访 , 20%以上的学生进行问卷调查 , 了解教师有无从事有偿家教情况 。 每季度至少组织1-2次专项督查行动 。
同时 , 实行有偿家教行为问责机制 。 对于疏于管理、问题多发、查纠不力、履职不严的学校 , 江都区教育局将启动问责程序 , 对年度被区教育局及上级部门查处3起以上有偿家教问题的 , 取消学校和校长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
“我们还将运用教育系统容错纠错机制 , 对于各学校在自查自纠、主动配合核查和共同核查中查实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情况 , 实施容错纠错、减责免责 , 推动全体校长、纪检监察员在有偿家教专项治理中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担责 。 ”相关负责人介绍 。
有偿家教教师
将从严处理
江都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 对有偿家教坚持从严处理 。
对于从事有偿家教的教师 , 一经查实 , 依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 , 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处分 , 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 退还违规所得 。
受处分教师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 , 扣发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 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不得聘任高一级岗位 。
除上述处理外 , 视情节轻重 , 调整工作岗位或在全区学校范围内和一定时间内重新安排岗位;获得特级教师、名教师等荣誉称号的 , 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影响恶劣的 , 按程序取消其教师资格 , 予以辞退(聘)开除 。 是中共党员的 , 移交派驻纪检监察组调查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 ,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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