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死罪有二 高宗仁不忍诛

岳飞死罪有二 高宗仁不忍诛岳飞武夫 , 越职插足立太子 , 定策功功高不赏 , 居心叵测 , 罪不容诛 , 赵鼎张戒宋史纪事本末皆一针见血 , 孙子欲盖弥彰也 。 淮西逗留罪 , 铁证如山 , 岳飞兵不血刃 , 百口莫辩也 。 高宗既往不咎以观后效者 , 仁至义尽菩萨心肠审时度势也 。 盖强敌未灭 , 不宜自坏长城 , 飞鸟在良弓不可藏也 。 而况汉末帝大开杀戒 , 郭威被迫谋反 , 身死国灭 ,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 , 故高宗不轻举妄动 , 堪称识时务者为俊杰也 。 韩世忠反和 , 连篇累牍 , 谋杀金使 , 横挑强敌 , 惹火烧身 , 玩火自焚 , 和议岌岌可危 , 可谓庆父不死鲁难未已者也 。 韩世忠乃和平拦路虎 , 朝廷欲肢解韩家军 , 法办耿著以诛韩 , 是谓打狗看主人 ,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明矣 。 岳飞处处作梗 , 泄密于世忠 , 无异于藩镇勾结 , 无君不臣 , 尾大不掉 , 与高宗冰炭不同器 , 后下手遭殃也 。 高宗当机立断 , 圣谕岳飞弃守山阳而附下以邀誉之罪 , 显系诛飞发令枪 , 磨刀霍霍 , 是以万俟卨奉旨栽赃 , 王俊希旨上变 , 岳飞入狱水到渠成 , 诏狱奉旨锻炼 , 岳飞在劫难逃 , 秦桧第三者不与焉明矣 。 由是观之 , 高宗本赦免岳飞死罪 , 孰料抗旨阻挠诛韩 , 龙颜大怒 , 君要臣死 , 是以秋后算账 , 绝非因罪见诛也 。 讲和之策断自朕志 , 和议归还河南淮南 , 秦桧将顺其美 , 忠献申王实至名归 , 所谓通奸卖国十足掩耳窃钟指鹿为马明矣 , 秦桧千古奇冤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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