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株洲]茶陵:大三学生酒驾撞倒老人致其死亡,他不仅没施救,还骑车溜了
【[晨株洲]茶陵:大三学生酒驾撞倒老人致其死亡,他不仅没施救,还骑车溜了】
21 岁的本科大三学生周某酒后骑车撞倒老人 , 他不仅没有下车施救 , 还骑车逃逸 。 昨日 , 茶陵交警大队向本报披露这起交通案例 。
16 日晚上 7 时多 , 茶陵县舲舫公路舲舫乡垸井村路段 , 一名 87岁的老妪在回家途中被摩托车撞倒 , 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 摩托车司机逃逸 。
本文插图
民警介绍 , 他们赶到现场时 , 一组人员对现场开展勘查取证、走访周边群众 , 另一组人员调取事故路段监控视频 , 摸排案件线索、查找肇事逃逸车辆 。 “通过连夜的缜密调查 , 我们第二天就锁定肇事逃逸者为21岁的周某 。 ”
17 日下午 , 民警来到周某家 , 起初他还拒不承认 , 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 , 他哭着承认了肇事逃逸事实 。
周某交代 , 16日晚上 , 他在亲戚家喝了几杯啤酒 , 饭后骑车回家 。 “我骑车经过事发路段时 , 车子时速大约为 60 码 , 不慎撞倒了一名老人 。 ”周某说 , 他当时下车查看 , 发现老人伤得很重 , 由于周边没有人 , 他又害怕承担后果 , 就骑车跑了 。
本文插图
图片来源网络 , 与本文无关
民警透露 , 周某是一名大三学生 , 父母都在外地打工 , 家里经济条件很一般 。 “周某的父母从外地赶回 , 得知具体情况时 , 一直在痛哭 , 始终不愿相信儿子会做出这种事 。 ”民警说 , 周某不仅无证驾驶 , 还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
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 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 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 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并由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来源:株洲晚报融媒体】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向原创致敬
推荐阅读
- 晨株洲|白关中心小学举行少先队入队仪式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京闭幕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 一国两制|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 代表议案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收到代表议案506件 收到代表建议约9000件
- 重磅,涉及香港!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今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京开幕
- 热烈祝贺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
- 大三明清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