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抽查表明 湖南飘香食品屡次上黑榜
本报专题部综合报道(采访人员 丁新伟)
近期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 抽取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豆制品等16大类食品353批次样品 。湖南飘香食品有限公司再次上了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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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通告称 , 天猫浏乡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湖南飘香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湖南飘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兰花豆(蟹黄味) , 大肠菌群检测值为475CFU/g;140CFU/g;459CFU/g;35CFU/g;420CFU/g , 标准规定为n=5 , c=2 , m=10CFU/g , M=102CFU/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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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肠菌群是显示食品污染状况常用的指标之一 。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 , 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 , 同批次5个独立包装产品中大肠菌群的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 , 且至少3个独立包装产品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 , 可能是产品所用原料、包装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格 。
据了解 , 湖南飘香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 ,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 曾获得湖南省著名商标 , 湖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荣誉 。
据比对 , 该公司曾因食品安全问题 , 多次被处罚 , 成为市场检测红黑榜上的“长驻客”:
2019年7月 , 该公司生产的“浏乡牌兰花豆(蟹黄味)”检出大肠菌群超标 , 被没收违法所得192元 , 并处罚款50000元;
2019年6月 , 该公司生产的“泰国风味炒米(唇齿留香 混合味)” , 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 , 被没收违法所得401元并处罚款5000元;
2017年 , 该公司生产的“农家杂粮(乡里炒米)”二氧化硫超标 , 被没收违法所得392元并处罚款30000元;
2016年 , 该公司生产的“浏乡牌”炒米(香辣味)大肠菌群超标 , 被没收违法所得1100元并处罚款50000元 。
【湖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抽查表明 湖南飘香食品屡次上黑榜】在此 , 提醒消费者注意这些因食品安全问题屡上黑榜的企业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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